臺灣無法管 歐美早立法嚴懲網路霸凌
▲網路力量崛起讓網路霸凌成爲值得探討的問題。(圖/達志示意圖)
隨着網路力量的崛起,越來越多人透過這個管道發表看法,但是這個能夠讓民衆輕易匿名的平臺,也使得許多人變得無所顧忌,最終甚至釀成網路霸凌,更有人因此選擇走上絕路。美國密蘇里州13歲女孩梅爾(Megan Meier)在網路上被攻擊後,選擇以上吊結束生命,她的死也催生了該州反網路霸凌法;就連歐盟也成立「關注網路安全網」,希望能夠遏止日益嚴重的網路霸凌現象。
據悉,梅爾生前患有注意力不足症,在現實生活中一直沒有什麼知心的朋友,她透過網路認識16歲的男孩伊文斯(Josh Evans),雖然兩人無話不談,但過一陣子伊文斯便表示不想再和梅爾往來,甚至口出惡言,最終令梅爾選擇走上絕路。該案件不僅引發當地社會的關注,也在密蘇里州催生了反網路霸凌法案,企圖阻止更多悲劇的發生。
遠在大西洋另一邊的法國也曾出現類似的案例,2013年一名年僅13歲的女孩梅芮恩(Marion)被同學排擠,不僅在學校嘲笑她,更透過手機與社交網站騷擾,梅芮恩最終選擇輕生,她的家人控訴網路霸凌逼得她走上絕路,而這起案件也使得法國當局加強宣導,呼籲民衆必須瞭解到使用網路也該有的規範,以杜絕網路霸凌的產生。
除此之外,歐盟自2004年開始便將2月的第二個星期二定爲網路安全日,更與多家社羣網站簽署協定,併成立關注網路安全網,以保護民衆免於網路霸凌,確保民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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