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政府」不是政府! 林佳龍籲政府依法辦理
自稱「公民記者」的洪素珠日前辱罵老榮民,引起各界撻伐,連帶讓其所屬的「臺灣民政府」也成了箭靶。臺中市長林佳龍14日在市議會總質詢上強調,臺灣民政府不是政府,違反國家法治規範,政府一定要嚴正以待,依法辦理。
臺中市議員張耀中、何敏誠、江肇國14日在總質詢上提到,臺灣民組織到底是政府、社團、或公司?臺灣民政府以一個政府名義規範制度設計,並且有組織從事政治活動,發行護照、身份證、車牌等,會產生不少糾紛或爭議,進而影響民衆權益。
林佳龍表示,臺灣民政府自行發行的護照、身分證及車證都不具法律效力,臺灣民政府也絕對不是一個政府,臺灣是一個法治國家,憲法雖保障集會結社與言論的自由,但必須依照政黨法、人民團體法等合法登記或備查,但臺灣民政府並沒有依據人團法向內政部申請備案,「尤其私自發行護照、身分證及車證,違反國家法治規範,並不具法律效力,這個部分政府必須嚴正以待,依法辦理」。
臺灣是個民主個社會,林佳龍也認爲,每位人民都能自由表達意見,但對於臺灣民政府的信仰或對臺灣國際地位的政治主張,是否能被認可與接受都需要面對考驗,同時,政府也要謹慎處理,但臺灣民政府不具法律效力的行爲可能會造成部分民衆的損失,政府有責傳遞正確訊息給大衆,而目前內政部長葉俊榮也承諾,將重新檢視人民團體相關法令。
▼林佳龍呼籲,針對臺灣民政府不具法律效力的行爲,政府要嚴正以待。(資料照/臺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