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巴菲特獄中傳信吸金 高雄二監管理員涉貪禁見
有「臺灣巴菲特」之稱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買通高雄第二監獄的吳姓主任管理員傳私信給駱姓秘書。吳姓管理員與駱姓秘書裁定羈押禁見。(本報資料照片)
有「臺灣巴菲特」之稱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疑似買通高雄第二監獄吳姓主任管理員,由吳男將其私信轉交給在監獄外的駱姓秘書,得以在獄中繼續遙控吸金,橋頭地檢署認定駱、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受賄罪犯嫌重大,且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羈押,橋頭地院18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準。
臺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日前爆料表示,去年接獲檢舉指周瑞慶涉嫌透過高雄二監的不肖官員扮演「傳令兵」,多次從獄中替周傳遞信件、錄音筆,指示吸金集團幹部寄送現金、生活用品、會客菜等物品,時間至少長達1年。
橋頭地檢署蒐證後,前天指揮高雄市調處、廉政署南部調查組搜索高雄二監,並傳喚周、駱、吳等人。橋檢表示,人在獄中的周瑞慶透過吳姓主任管理員,將他私人信件攜出傳遞予駱姓秘書,駱先後以安全帽、手機與現金等賄賂吳男,讓周得以在獄中繼續遙控吸金等。
億圓富投資控股公司過去就遭控非法吸金41億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周的上訴,判刑14年及併科罰金4億5000萬元定讞。周瑞慶目前因另案被關押在高雄看守所。
周雖然人在獄中,日子卻過得相當不錯,過去3年多來幾乎每天都有人接見;接見次數包含律師多達近1500人次。
檢方17日漏夜偵訊周、吳、駱等人,認爲吳男與駱男犯罪事實明確,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駱男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2人犯嫌重大,且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法官昨開庭後裁準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