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自提斷軌懲處名單 局長記過、2基層功過相抵

臺鐵44公分斷軌懲處公佈,局長記過、吹哨者功過相抵。 (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鐵局今日重新向交通部提交519成功站44公分斷軌案建議懲處名單,共11人,包含明年初將退休的臺鐵局長張政源自請處分外,副局長工務處正副處長段長、站長及養路主任等8名主管分別記過及申誡,另2名最早發現軌道裂縫基層,雖未如實填報略有疏失,但考量察覺軌道異狀、即時防止事故有功,功過相抵不予懲處。

成功站附近軌道3月就被發現有裂縫,但沒有抽換新軌,直到5月19日軌道斷裂44公分,還讓2列車高速通過,幸未釀事故,仍引發安全疑慮,臺鐵局10月間向交通部報告後,林佳龍相當震怒,下令限期調查及懲處。臺鐵局重啓調查後,11月5日提報行政調查報告,12日則提交重啓後的建議懲處名單,張政源自請處分。

建議懲處名單還包括:副局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處長,督導不周申誡2次、工務處副處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段長,督導不周記過1次、工務段養路主任,未向上級報告亦未追蹤處理申誡1次、臺中工務段監工,處置不當申誡2次、臺中工務段主任,督導不周申誡1次、成功站值班站長,違反通報要點未立即通報申誡1次。至於成功站道班領班調度所領班等2人,考量功過相抵、不予懲處。

獎勵即時察覺有異狀並主動通報者,調度總所調度員嘉獎1次、司機員通報有功,嘉獎1次提升爲記功1次。全案將由交通部人事處移請考績會及臺鐵局考成會審議。

林佳龍裁示「獎由下起、懲自上先」,層級越高的主管應負起更多責任;自請處分的張政源,考量未能督導所屬落實軌道養護、抽換,應負「對屬員疏於督導考覈」之責,依《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核予記過1次之處分;基層同仁即時察覺軌道異狀,雖在通報程序有所疏漏,但功過應一併考量。

林佳龍強調,519成功站斷軌後,10月28日在永康路段同樣發生斷軌,顯見軌道養護由上到下存在系統性問題,請臺鐵局深切檢討、全力配合運安會調查,如有新事實發現,滾動檢討行政懲處範圍

爲協助臺鐵落實鐵道安全改善,「交通部臺鐵軌道安全督導小組」已成立,由3名次長偕同專家學者分別赴臺鐵七個工務段,完成軌道養護之督導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