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鐵路便當日售2萬盒 食藥署要管了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宣佈,訂定「供應鐵路運輸旅客餐盒之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規定」,民國108年1月1日起臺鐵、高鐵自設廚房或委外製造的便當,都需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表示,過去所有食品業者,都必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不過該準則只訂出「衛生」基本條件;而考量鐵路便當銷售量高,平均每日售出5000到20000盒,更是臺灣鐵路特色代表,因此將以更嚴格的「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管制,不僅要「衛生」,更要達到「安全」條件。

林蘭砡表示,新制上路後,製作臺鐵便當的廚房必須成立管制小組、執行危害分析,建立從原料、材料、加工、製造、儲存到運送的食安管理措施,管制小組人皆要有能力找出生物性、物理性危害,並去除。

目前全臺共有5個臺鐵車站設有廚房,包括臺北車站、基隆七堵站、臺中車站、高雄車站及花蓮車站,都必須在108年進一步加強食安管制,把食物中毒風險降到最低;高鐵便當則是委外由高雄空廚製作,目前已在HACCP管制之列。而著名的福隆便當,因非鐵路運輸業,因此不在此限。

林蘭砡指出,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改將開罰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或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