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松山炸彈客林英昌精神鑑定正常 今遭起訴求刑30年
一名男子林英昌今年7月7日在臺鐵一班停靠松山火車站的區間車上引爆自製炸彈,導致自己及其他24名乘客輕重傷,他落網後雖坦承犯案,卻辯稱自己精神狀況不佳,聲請精神鑑定,但結果出爐認定他在犯案時精神狀況正常,本來就打算跟乘客同歸於盡,因此臺北地檢署17日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將他提起公訴,具體求處30年徒刑。
▼林英昌搭上事發列車前,不停在各火車站停留、換車。(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林英昌在今年7月7日晚間10時許在區間車上引爆自制「鋼管炸彈」,把第6節車廂內被炸得燻黑,導致24名無辜乘客受害,許多人的皮膚燒燙傷,而事發後他也藏身在被害人中,直到後來警方從揹包上的DNA、目擊者說法、乘客位置等跡證,加上他前胸有金屬碎片造成的嚴重燒燙傷,因此遭到鎖定,他也在後來坦承犯案,被收押至今。
林英昌在應訊時表示,自己因爲罹患扁桃腺癌又與家人感情不睦,纔會想要引起他人注意而企圖自殺犯案,也直言「我就是想死」,覺得「社會對不起我」;原本想在新竹引爆,看到一個小妹妹的笑容才放棄,一直坐車到板橋火車站,後來纔在開到松山站時引爆,也坦承已經想好如果自殺失敗還要用尖鑽自殺,可是爆炸後傷重無法動彈,纔沒自殺成功。
▼林英昌久病厭世犯案。
雖然林英昌有「一死的決心」,但他又說懷疑當下是不是自己精神狀況有問題,要求進行精神鑑定,不過亞東醫院鑑定結果認爲,他雖因罹患癌症,導致心情低落,但犯案時並無心智缺陷或心神喪失的情形,因此認定與疾病無關。
檢方則表示,林英昌只承認引爆炸彈企圖自殺,卻不承認有打算跟乘客同歸於盡,也否認自製炸彈具有殺傷力,但刑事局也鑑定確認炸彈威力驚人,在加上爆炸案導致多人受傷,因此認定林英昌涉犯24個殺人未遂罪、公共危險罪、毀損公物罪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今將他起訴,並求刑30年。
▼受傷民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