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塑越鋼污染遭罰152億!越南政府不給補償 居民跨海提告遭駁回
▲臺塑越鋼2016年因污染海洋,遭越南政府判罰5億美金,但大多數受害居民未得到補償。(圖/記者羅志華攝)
臺塑集團在越南河靜省設立鋼鐵廠,於2016年6月間爆發污染事件,遭越南政府開罰5億美金(約新臺幣152億元)。不過,越南政府收了罰金,大多數受害居民卻沒得到賠償,加上法院也拒絕受理,讓許多民衆氣得走上街頭,不料慘遭政府武力鎮壓。7875名受害者今年6月跨海向臺塑求償1.4億,並支付120萬元裁判費,卻遭北院以「無管轄權」駁回。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10月24日到現場痛批,北院「放棄司法管轄權、放棄主權」,計劃向高等法院抗告。北院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收裁判費爲起訴要件,經調查,本案原告、部分被告、侵權行爲地皆在越南,裁定駁回實屬有據。
▲7875名受害人跨海向臺塑求償1.4億元,也繳了120萬元裁判費,卻遭北院以「無管轄權駁回」,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10/24日到北院抗議,預計向高院抗告。(圖/記者羅志華攝)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表示,越鋼案沒有專屬管轄權,應適用「辯論主義」,即以雙方當事人的主張來裁定,但北院卻自己做認定,明顯違反「辯論主義」,且「越鋼」就是臺塑到越南所設立,其股東大多爲臺灣相關公司,本件訴訟與臺灣具有密切關聯,一審法官裁定「無管轄權」相當離譜。
阮文雄神父代表越南河靜教區神父發表聲明,表示對臺灣法院無視臺塑在越南造成的損害,感到非常震驚、受傷,污染受害人在越南的請願、起訴權被暴力阻撓,原已心灰意冷,當他們得知本案能在臺灣提告時,心中重燃了希望,不惜犧牲工作時間爲訴訟奔波,不料這小小的希望,卻又被臺灣法院再度粉碎…,「加害人是臺灣公民,就該受到臺灣的法律約束。」
▲阮文雄神父(左)向司法院代表遞上陳情書,希望臺灣法院能審理此案。(圖/記者羅志華攝)
人權公約聯盟黃嵩立表示,30年來全球供應鏈逐漸形成,當跨國產業出現勞工或環境問題時,單一國家法院往往無法有效救濟及審理,他請法院嚴肅考慮全球化投資,與工商業策略對人權的侵害,審視我國企業在越南造成的後果,修正司法管轄權概念。另外,國際人權聯盟(FIDH)40屆全球年會在臺北舉辦,就是認爲臺灣已成亞洲人權的先驅,他們也聯署通過緊急決議,呼籲臺灣法院重新考慮。
▲在律師及神父帶領下,一行人喊出口號「臺塑跨國污染,法院應予審理」,結束這次陳情。(圖/記者羅志華攝)
對於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的陳情,北院於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請原告補繳120萬元裁判費爲正常訴訟程序,經調查後發現,本件原告爲越南籍,部分被告也是越南公司,侵權行爲地也在越南,應適用越南民法,若在臺審理無論證據調查或當事人攻防都相當不便,難保實質公平,裁定駁回並無離譜、草率之情,既然原告律師已預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北院將靜待上級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