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普高申請大陸板材反傾銷案「排除光敏CTP版」 已繳稅可退

財政部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並溯自112年12月7日實施,不過國內產業未生產的特定光敏CTP版排除課徵。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太普高申請對中國大陸制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今(24)公告確定課徵反傾銷稅,並回溯到112年12月7日實施,爲期5年。不過印刷相關業者可鬆口氣,關務署表示,因申請人不反對,特定光敏CTP版將排除,且若已繳納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檢具文件可向海關申請退還。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太普高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自112年12月7日起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經財政部及經濟部最後認定涉案廠商確有傾銷情事,且其傾銷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

關務署指出,由於接獲利害關係人主張國內產業未生產的特定光敏CTP版應排除課徵,在申請人不反對下,且依經濟部提供諮詢意見,經排除特定光敏CTP版後,無充分證據顯示採行反傾銷措施對國家經濟整體利益有明顯負面效果,因此應稅貨物範圍確定排除特定光敏CTP版。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涉案貨物進口商已繳納的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如檢具文件證明進口貨物確屬公告所列之特定光敏CTP版,可向海關申請退還。

另臺灣廠商進口涉案貨物時,須提交個別廠商生產並直接出口至我國的相關進口證明資料,經海關審覈後,纔可適用個別廠商稅率,否則將依其他廠商較高稅率課徵。

涉反傾銷廠商中,關聯炙早廠商包括樂凱華光印刷科技公司、柯達(中國)圖文影像公司、蘇州華光寶利印刷版材、中印印刷器材、北京科印近代印刷技術公司等5家廠商,稅率13.52%。易客發(無錫)影像新材科技16.21%。

另外,包括安徽強邦新材料、浙江康爾達新材料、富士膠片印刷(中國)、江蘇樂彩印刷材料、重慶華豐迪杰特印刷材料、河南匯達印通科技、成都新圖新材料等7家廠商稅率14.92%,其他製造商與出口商則是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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