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尼斷交、我館產遭沒收與「他」有關? 監院調查出爐糾正外交部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尼加拉瓜去年12月10日與臺灣斷交,我駐尼國前大使吳進木在斷交前夕申請退休,不久夫婦兩人獲贈榮譽市民,並授予尼加拉瓜國籍,監委王美玉、林鬱容、林文程等立案調查後表示,吳進木於臺尼斷交時,獲授尼國國籍,有負國人對其國家忠誠意識的期待,監察院要求外交部儘速研提改進相關法制及大使考覈制度,並糾正外交部維護館產不力。
3位監委指出,臺尼斷交原因錯綜複雜,吳進木於退職生效後不久即發生斷交,但吳實際上早在斷交前1年數度請辭、斷交前5個月再度請辭,終於獲總統蔡英文於2021年9月28日令準辭職,因此外界質疑吳進木早已知悉臺尼關係即將生變,卻隱匿不報而提早退休,對此查無實證。
查案監委表示,吳進木在接任者李嶽融大使多次表達希望當面請益之誠摯期盼下,卻以慣例爲由拒不見面,並認爲總統賀電之有無,將直接影響臺尼邦交存續之情況下,面對尼國選後外交部遲遲未發來總統賀電此一情勢發展,卻不曾電報上級詳予分析利害,以防政策誤判。
查案監委提及,且吳進木在國籍事件疑遭尼國據以轉移對臺尼斷交事件之輿論焦點時,未能婉拒尼國國籍,以正視聽,均有負國家及國人對其「國家忠誠意識」之期待。由於受限於現行法制之不足,未能對其進一步究責,誠屬遺憾;外交部宜儘速完成相關法制增補,並強化大使之考覈機制,以完備制度。
至於吳進木前大使於退職後取得尼國國籍一事,監委表示,雖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訂有公務人員不得有雙重國籍之限制,然而吳前大使當時已不具公務員身分,自非該法規範之對象,以致相關情節經媒體揭露後,民情沸騰,外交部卻束手無策,凸顯現行法制之不足,未能完善「涉外國家機密維護」之機制。
查案監委指出,尼國與我國斷交後,限期我駐尼館人員兩週內全數撤離,我駐尼館人員雖緊急尋得尼國首都馬納瓜天主教教會同意,循雙橡園處理模式完成買賣交易,卻因該交易對象反觸怒尼國政府,造成館舍連同其他高價館產被尼國沒收,相關應變作爲,確有未周及疏失之處,因此對外交部提出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