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債務糾紛1男「左下胸中彈」 警以車追人4小時抓到槍手
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6日上午發生1起槍擊案,造成柯姓民衆中槍送醫,幸無生命危險,臺南市永康分局據報全力追查,在案發4小時內將38歲曾姓男子緝獲,起出改造手槍1把、子彈2顆等,初步調查爲雙方因債務糾紛而起,全案依槍砲及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臺南市永康分局迅速破獲槍擊案,緝獲曾姓犯嫌,並起獲作案用改造手槍及子彈,訊後依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臺南市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8月6日上午5時42分許接獲民衆報案,指稱中華路某號附近有人受傷,巡邏員警到場未發現傷者及嫌疑人,惟不敢大意積極查訪,派員前往醫院發現柯姓民衆左下胸有中槍傷情事,無生命危險,立即回報,擴大偵辦。
永康分局分局長呂世明獲知上情後,立即指派偵查隊隊長陳勇志成立專案小組着手進行調查,經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查訪附近住戶,查出曾姓民衆(38歲)涉有重嫌,隨即展開地毯式搜索,以車追人,於上午9時20分許在東橋七路與東橋六街口,不到4小時內將曾嫌查緝到案,並起出做案用改造手槍1把、子彈2顆等。
初步調查,被害人柯男與綽號「小隻仔」的曾嫌同在一處賭場工作,先前兩人就有糾紛,案發前兩人又因工作上的事發生口角,柯男邀曾嫌下班後談判,曾嫌表示去其母在中華路314號經營的檳榔店,兩人見面後說沒幾句話,曾嫌就朝柯男開槍。全案詢畢後,依槍砲彈藥管制刀械條例及殺人未遂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永康分局長呂世明表示,社會大衆無法容忍持槍暴力橫行等情事,政府嚴格管制非法槍枝更是全民期盼,爲展現立場與決心,立法院此次也將模擬槍(操作槍)納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的範疇,並已公佈施行,爲的就是避免民衆自行購買模型槍後進行改裝,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危害,此外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亦必將會持續追查不法、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