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欠20萬賭債 到新加坡「幫詐騙收錢」…第5天就GG

▲臺男赴新加坡車手5天,遭判刑29個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籍男子李博義爲了償還賭債,同意到新加坡當詐騙集團車手,4天內收取了大約188萬元臺幣贓款和相當於32萬元臺幣的黃金,今年3月底被星國警方逮捕。新加坡法院25日判他2年5月有期徒刑。

中央社引述新加坡新明日報、聯合晚報報導,李博義爲了償還8964元新幣(約新臺幣20萬元)賭債,於今年3月23日和前同事吳易希一同前往新加坡,替詐騙集團收取款項李男自3月24日起,一共向5名被害人收取新幣8萬4300元詐的騙款項,還取得價值新幣1萬4635元(約新臺幣32萬元)的黃金,全數交給詐騙集團同夥

當地警方接獲報案,28日在下榻飯店將李、吳2人逮捕。新加坡法院先針對李博義的部分宣判,吳易希的部分則尚未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