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欠20萬賭債 到新加坡「幫詐騙收錢」…第5天就GG
▲臺男赴新加坡當車手5天,遭判刑29個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臺灣籍男子李博義爲了償還賭債,同意到新加坡當詐騙集團車手,4天內收取了大約188萬元臺幣的贓款和相當於32萬元臺幣的黃金,今年3月底被星國警方逮捕。新加坡法院25日判他2年5月有期徒刑。
中央社引述新加坡新明日報、聯合晚報報導,李博義爲了償還8964元新幣(約新臺幣20萬元)賭債,於今年3月23日和前同事吳易希一同前往新加坡,替詐騙集團收取款項。李男自3月24日起,一共向5名被害人收取新幣8萬4300元詐的騙款項,還取得價值新幣1萬4635元(約新臺幣32萬元)的黃金,全數交給詐騙集團同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