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寬頻管道布纜長度 10年成長6倍
臺南市積極建置寬頻管道,自合併升格迄今,布纜長度從360公里已布至2336公里。(臺南市工務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政府配合中央推動M臺灣計劃,打造「行動臺灣,應用無線」願景,積極建置寬頻管道,自合併升格迄今,布纜長度從360公里已增至2336公里,成長6倍。工務局統計,寬頻布纜預估年度可收益金額約4900萬元。
工務局表示,臺南市自2006年起設置臺南市寬頻管道,作爲鋪設光纖網路之用,以加速無線網路應用興起,並訂定「臺南市寬頻管道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規範光纖業者申請進駐布纜程序、提高布纜率、收費標準及違規相關罰則,且建置寬頻管道系統,整合一套控管流程(包含新增GIS圖資及系統網頁更新、布纜申請及審覈、資料庫維護布纜情形等),以利無線網路推廣。
另市府建置寬頻管道,可降低各光纖管線業者增設管道,並避免道路重複挖掘。除寬頻管道外,爲維護管理有線電視、行動電話與固定通信網路之纜線暫掛於側溝,工務局也訂定管理辦法,規範業者對設置於側溝之暫掛纜線等所有設施物應經常維護,每3個月至少全面檢視一次,且將檢視成果送工務局備查,若逾期未送達,依法可處2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補正,限期未補正者,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