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居檢男閉關6天「爲這事忍未條」 偷溜折返嚇傻:一票人堵他
臺南市1名陳姓民衆,自中東國家返抵國門,因新冠狀病毒影響,依規定需執行居家檢疫,即借住友人住處,惟於2月17日陳男竟擅自離開居家檢疫住所範圍,臺南警二分局獲報110通報,馬上積極查尋,並在陳男檢疫處所外,查獲自外返回的陳男,陳男主動交出購買的1小包安非他命毒品,全案依法送辦、另罰30萬元。
▲臺南1名居家檢疫的陳姓男子,疑毒癮發作竟擅自離開檢疫處所外出買毒,被警方查獲,起1包安非他命毒品,陳男除吃上毒品官司,還將被衛生局裁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臺南陳姓民衆2月11日自中東返臺,借住友人處所居家檢疫14天,2月26日纔會期滿,他卻於2月17日下午1時30分擅自離開居家檢疫住所範圍,經手機警示擅離居家檢疫,臺南市警二分局警方會同民政、衛生單位前往陳男居檢住所查看,確認他未於住所內,正準備擴大搜尋時,陳男剛好返回住所,與員警不期而遇,員警追問爲何離開,陳男神色慌張,隨後主動從身上拿出1小包安非他命,警方認爲陳男應是毒癮發作才偷跑外出購毒。
警方隨即啓動防疫期間安全逮捕機制,並與臺南地檢署開啓遠端視訊,將陳嫌依毒品罪嫌先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之後再以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所。
市警二分局呼籲正值防疫期間,符合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之民衆,切勿心存僥倖,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期間如違反規定者,警方將嚴正執法。此外,臺南市衛生局則表示,違反居檢規定,按照情節輕重,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而根據裁罰基準,擅離小於2小時,罰10萬元;2到6小時罰20萬元等,衛生局查出陳男外出2次,2月16日 半夜外出,小於2小時裁罰10萬元,2月17日下午 2至6小時,裁罰20萬元,合計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