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馬之星拋錨 運安會:評估錯誤致燃油不足

▲臺馬之星去年6月拋錨,在海上漂流。(資料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去(112)年6月3日客貨船臺馬之星在連江縣福澳港外海,拋錨失去動力,運安會調查結果本週出爐,發現可能肇因爲輪機長推估油量評估錯誤,導致臺馬之星航行過程中發生重油日用櫃燃油不足。

行駛臺灣本島和馬祖航線的臺馬之星112年6月3日於連江縣南竿島東南方約34浬處,拋錨失去動力漂流,船上配置船員22人並載國籍乘客385人,共計407人受到影響,最後由東彥1號拖船拖帶臺馬之星駛向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港完成靠泊作業。該起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及環境污染。

運安會調查結果7月15日出爐,發現「與可能肇因有關之調查發現」共2項,運安會調查指出,臺馬之星開航前,淨油機因電子蒸氣控制閥故障無法淨油,且無輪機員確認重油日用櫃油量交由輪機長覆核。輪機長僅於機艙監控系統上檢視重油日用櫃油位以推估油櫃油量,惟因評估錯誤,導致臺馬之星於航行過程中發生重油日用櫃燃油不足。

另發電機及主機因重油日用櫃燃油不足,於停機前觸發一連續警報,當值二管輪不瞭解一連續警報發生之原因,未能於警報發生時及時切換至柴油供應,導致臺馬之星發電機及主機因無燃油供應而失去電力及動力。

運安會也提出6項改善建議,其中針對交通部航港局,建議依照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及國際安全管理章程規定,強化並落實我國船舶臨時評鑑制度,精進評鑑員能量,監督管理公司及船舶達到有效安全管理。

另運安會也建議連江縣政府,督導連江航業檢討現行所屬船舶交還船之作業方式,建立船舶操作熟悉督導機制,協助新承接之船員熟悉新接收船舶各項設備操作,確保船舶管理公司可安全運營所屬船舶。並建議連江縣馬祖連江航業公司,檢視現行所屬船舶交還船之作業方式,建立船舶操作熟悉之督導機制,協助新承接之船員熟悉船舶各項設備操作,確保管理公司可安全運營所屬船舶。

此外,運安會也建議世洋機械科技公司3改善,包括檢視現行安全管理程序書之內容須符合船舶現況,於船舶關鍵作業中,應清楚敘明公司監控的角色,並落實相關文件及檢查表內容。

另也建議依照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規定,強化船員當值及設備操作之在職訓練,使其熟悉當值責任及覆電程序;檢視相關船舶設備,並於主配電盤處及其他關鍵性設備放置操作與緊急處理程序文件,使船上操作人員於緊急情況時,能依據該程序文件之步驟進行相關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