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客從大陸回國行李一開慘了!偷帶「8顆豬肉月餅」罰20萬 3天第4人

▲有臺客大陸偷帶「8顆豬肉月餅」,挨罰20萬。(圖/關務臺北關)

記者許力方/臺北報導

中秋節將至,關務署臺北關在1日在桃園機場連續查獲3起違規案件臺灣籍3名旅客以托運行李方式,攜帶陸制內陷含豬肉的月餅,分別14公斤、0.75公斤及2.04公斤入境,因沒有申報,各遭裁處20萬元罰鍰。3日晚間又傳出,有臺客從成都返國時,帶了8個月餅被罰20萬元。

臺北關指出,1日在桃園機場分別查獲,臺籍尹姓彭姓柳姓乘客,搭乘廈門航空MF-889、立榮航空B7-127、長榮航空BR-761班機自大陸返國,以托運行李方式,攜帶陸制豬肉內陷的月餅,分別重14公斤、0.75公斤及2.04公斤,未據口頭書面申報,走綠線免申報臺通關,被防檢局依法各裁罰20萬元。

臺北關說,一名臺籍張姓旅客3日從四川成都搭機,晚間返抵國門時,被發現托運行李中夾藏8個豬肉月餅,重約1.4公斤,因未據口頭、書面申報,走免申報臺通關被稽查,依法被罰20萬元,成爲3天內第4例。防檢局指出,9月至今一週已有約10件左右攜帶豬肉回臺違規案例,「帶進來就是要罰20萬元,不管重量多少!」

臺北關呼籲,肉製品屬應施檢疫物品,入境時必須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的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違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國人出國旅遊勿攜帶內餡含肉的月餅入境,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嚴重影響國內畜牧業及其相關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