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總理戴克辛遭起訴「冒犯君主罪」 50萬銖交保限制出境

泰國前總理戴克辛。(美聯社)

泰國檢方今天正式以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112條起訴前總理戴克辛,刑事法庭收下案件後,裁定戴克辛以50萬泰銖交保並限制出境。

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2015年流亡期間在韓國接受媒體訪問時,暗示樞密院支持2014年的軍事政變,導致他妹妹、時任總理盈拉(YingluckShinawatra)領導的政府被迫下臺,2016年軍政府指控戴克辛的談話內容違反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112條。

泰國有嚴厲的冒犯君主罪,任何人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

戴克辛去年8月結束流亡返回泰國,泰國警方今年1月底向檢方檢舉戴克辛涉及冒犯君主罪和電腦犯罪法(Computer Crime Act)。

檢察總長辦公室發言人帕拉育(Prayuth Pecharakun)5月29日表示,檢方決定起訴戴克辛,不過由於戴克辛的律師向檢方表示戴克辛感染了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因此請求把起訴日期延到6月25日,檢方考量之後將正式起訴的日期延到今天。

戴克辛的車隊今天早上約9時抵達刑事法院,現場有零星的紅衫軍支持者現身表達支持。不過戴克辛進入或離開都沒有下車受訪,車隊離開時甚至走小路以避開媒體鏡頭。

戴克辛進入法院將近3個小時,最後法官裁定戴克辛以50萬泰銖(約新臺幣44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刑事法院預定明天開庭審理此案。

今年74歲的戴克辛2001年2月出任泰國總理,2006年9月19日軍方發動政變,當時在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的戴克辛被解職,軍方接管政府,戴克辛流亡海外。2008年戴克辛短暫返國,之後再度流亡。

泰國去年國會衆議院選舉後,和戴克辛淵源深厚的爲泰黨(Pheu Thai)獲得組閣機會,睽違15年後,戴克辛去年8月22日再度返抵泰國,戴克辛因多起貪污案被判10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8年,因此被送往曼谷監獄(Bangkok Remand Prison)。

但戴克辛當時入監不到1天,矯正署8月23日凌晨便讓戴克辛轉往設備較佳的警察醫院(Police GeneralHospital),隨後申請王室特赦,獲准刑期從8年減爲1年,並因健康因素獲准假釋,今年2月18日離開警察醫院回到家中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