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觀局證實12月起三個月內辦泰籤不用錢!

旅遊中心綜合報導

爲提振觀光泰國22日宣佈對包含臺灣19個國家推出免收簽證費優惠,臺灣旅客可現省新臺幣1200,原爲2000泰銖落地籤也恢復爲1000泰銖。泰國觀光局臺北辦事處上午證實,從今年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止辦理簽證都不收費,但旅客仍須至泰國經濟貿易辦事處辦理簽證,簽證效期三個月。

▲泰國芭達雅示意圖(圖/記者彭懷玉攝)

▲泰國簽證示意圖(圖/取自維基百科)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23日上午表示,目前正式公文尚未下來;泰國觀光局則表示確有此事,民衆欲前往泰國觀光,12月1日開始至2017年2月28日期間辦理簽證,是無需收取費用,但仍需辦理簽證,需備妥文件如下:1.6個月以上護照正本,特別提醒建議多保留幾天時間,避免入境泰國時不必要爭議。2.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滿18歲的民衆請準備戶口名簿影本。3.近6個月內2吋彩色白底近照一張(護照大頭照尺寸)。4.辦裡簽證的時間爲早上9點至11點30分,當天下午4點至5點即可取件。5.入境可停留天數:60天。6.簽證有效期:3個月,如:2017年2月28日辦理簽證,最晚須於2017年5月30日前入境泰國。7.辦理泰國簽證地點: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104臺北市松江路168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