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議員嚴惠美涉賄選 與胞姊2人遭起訴

臺東縣議員嚴惠美(左一)去年選舉期間涉嫌現金買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臺東地檢署近日偵結起訴嚴惠美及胞姊嚴亞美。(蕭嘉蕙攝)

臺東縣議員嚴惠美去年選舉期間涉嫌向4名投票人現金賄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臺東地檢署近日偵結起訴嚴惠美及胞姊嚴亞美,對此,嚴惠美表示,尚不清楚此事;另民事部分,臺東地方法院今年8月間一審判決嚴惠美當選無效,案件上訴中。

現任臺東縣第11選區縣議員嚴惠美和胞姊嚴亞美,去年3月至10月間,陸續向森姓、簡姓、連姓、陳姓4名具有投票權民衆,以每票1000元至2000元現金買票。臺東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嚴氏2人均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4名收賄民衆坦承犯行,不起訴處分。

對此,嚴惠美表示,尚不清楚此事,會和律師討論。

另外,嚴惠美涉賄選遭時任競爭對手、前縣議員高美珠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屬民事案件,今年8月間,臺東地方法院依證述判決當選無效,全案上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