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 首座行人專用時相 成行車地獄

臺東市中山路與正氣路口的「行人專用號誌時相」,去年6月啓用至今,多數民衆對於通行規範仍一頭霧水,屢見未依號誌穿越行爲。(蕭嘉蕙攝)

臺東縣警察局去年於臺東市中山路與正氣路口,啓用全縣首座「行人專用號誌時相」,保障行人通行安全;未料,多數民衆至今仍不熟悉亮燈通行規範,不時上演胡亂穿越之舉,一番美意變調,汽、機車駕駛人怒怨猶如「行車地獄」,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行人未依號誌穿越馬路,依法可處500元罰鍰。

爲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全面推動行人專用時相,提供行人獨立的綠燈通行時間,確保安全穿越馬路,臺東縣警察局擇定人、車流量高的臺東市中山路與正氣路口爲首設點,去年6月中啓用。

行人專用時相於每日上午7時至9時、晚間6時至8時啓用。當行人專用號誌亮起綠燈時,所有方向的車輛紅燈停止,僅允許行人通行,行人可在十字路口的任意方向穿越道路,對角線亦可;然而,實際情況不然。

「行人地獄消失,行車地獄接棒」,機車族陳小姐怒訴,行人根本無視行人號誌,亮綠燈時不通行,而是等到車輛號誌綠燈時才穿越馬路,汽、機車被迫時刻注意,右轉是否有行人。

馬路如虎口,民衆雖謹記過馬路「紅燈停、綠燈行、行人快通行」,但卻錯看車輛號誌通行,而非行人號誌,導致胡亂穿越馬路頻頻上演。位於該路口的商家坦言,看錯、走錯者不在少數,汽、機車都會「見機行駛」,禮讓行人優先。

對此,臺東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後續也將加強宣導,減少行人和車輛間的衝突。

據統計,2024年上半年臺東縣發生行人交通事故造成5死47傷,其中65歲以上長者2死17傷爲最多,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多在夜間,事故地點多爲臺9線、臺11線村落周邊,縣警局與公路局將合作設置跑馬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