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電纜掉落國道釀1死4傷 高公局:施工未申請將求償

國道3號苗栗通霄路段2日上午10時左右,一條大型電纜垂落國道路上,領頭的廂型車絞過電纜失控擦撞護欄翻覆,造成7車追撞,1人送醫後死亡及4人輕傷。(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國道3號南下148公里處,因臺電上午施工不慎造成7車事故,共有1死4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分局指出,臺電施工未事先申請,將釐清相關責任並求償。

今日上午9時47分,國道3號南下148公里路段發生橋樑上方臺電纜線垂落事件,造成5小客車、1大貨車及1大客車事故,有1人死亡4人受傷,車流回堵約5公里,高公局於11時8分排除,開放通行。

高公局表示,經查明該案事故爲臺電公司電力線路施工相關申請計劃書尚未覈准,亦無通報相關施工作業,已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將檢討臺電相關施工單位的責任及罰則。

高公局副局長彭煥儒指出,臺電施工是在國道的路權範圍之外,依照規定,若要動到橫跨國道的纜線,施工前必須向高公局申請,臺電這次可能認爲不會動到跨越纜線所以未提出申請,結果發生電纜掉落,雙方已在釐清責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