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醫院主管辦公室羞辱懷孕前女友 法官認極粗鄙判拘役59日
臺大醫院陳姓主管認前女友曾誣指懷了他的種,當衆辱罵懷孕中的前女友「懷孕的時候不知被哪隻狗操的」。圖爲臺大醫院外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大醫院陳姓主管認前女友曾誣指懷了他的種,當衆辱罵懷孕中的前女友「懷孕的時候不知被哪隻狗操的」,陳辯事出有因,否認犯行,臺北地院認爲,陳的言論意指前女友與狗交配,依公然侮辱罪判陳拘役59日。可上訴。
本案檢方一度處分陳不起訴,陳的前女友聲請再議;檢察官重查認爲,陳的言論涉及犯罪,聲請簡易判決,法官也認定陳有罪。
陳與甘姓女子前爲男女朋友,2021年7月30日下午3時,陳在臺大醫學總院地下3樓工務室辦公室與甘女爭執,出言辱罵「懷孕的時候不知被哪隻狗操的」,甘女提告。
陳承認說過「懷孕的時候不知被哪隻狗操的」的話,但辯稱甘女2015年6月傳墮胎同意書給他,誣指他讓甘女懷孕,他當時請求甘女做鑑定,但沒有下文。
陳又說,時隔多年甘女再傳述,他與現任女友輾轉得知都很困擾,對甘女說那句話是有緣由的,且沒有不特定多數人在場,不構成公然侮辱。
法院調查,陳的言論不僅將甘女與狗類比,還指告訴人與狗交配,所懷胎兒是與狗所生的雜種,侮辱性甚明;陳雖辯稱言論其來有自,但如果他對甘女懷自己子女、後來墮胎有質疑,以一般言詞質疑即可。
法官認爲,陳辱人時辦公室有另2人在場,辦公室外是公共走道,有民衆通行,廠商與同仁也會隨時進出洽公,當天陳與甘女爭吵聲音很大聲,證明陳符合公然侮辱罪的法定要件。
判決說,陳未能控管情緒,言論極爲粗鄙,且所指涉對身爲女性且當時正懷孕中的甘女造成侵害巨大,審酌陳犯後狡辯,態度惡劣,應從重量刑,考量陳碩士畢業、現爲臺大醫院雲林分院工務室主任,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