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扯!室友嫌隙心生報復 竟躺他牀上「幹這事」
臺中市24歲柯姓男子與陳姓男室友因嫌隙,柯男竟侵入房內躺在其牀上「打手槍」,射精於棉被及牀單,臺中地院依侵入住宅、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柯男應執行拘役40日。(王煌忠攝)
臺中市24歲柯姓男子與陳姓男室友因故發生嫌隙,竟趁陳男外出房門未鎖,侵入房內並躺在其牀上「打手槍」,還射精在棉被及牀單,陳男返家發現不明黏液報警,全案經臺中地院簡易判決,依侵入住宅、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柯男應執行拘役40日。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柯姓男子在2023年3月30日上午到翌日凌晨期間,發現住同樓層不同房間的陳姓室友不在,且房門未上鎖,無故侵入陳男房間,因爲想報復先前與陳男發生的嫌隙,逕自躺在陳男牀上,再以手淫即俗稱「打手槍」方式,射精在陳男棉被及牀單上,陳男返家發現房內有不明口罩,牀單及棉被有不明黏液幹掉痕跡,憤而報警處理。
柯男在審訊時坦承不諱,法官審酌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其行爲所造成之損害,惟未與陳男成立和解,以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20日,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30日,應執行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