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院護師任「防火管理員」遭起訴 公會:之後沒人敢當了
▲臺北醫院大火造成15死、14傷慘劇。(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臺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奪走15條人命,新北市地檢署今(22)日偵結,將潘姓代理護理長、陳姓護理師等2人起訴,引發醫護界討論。對此,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表示,從起訴書看來,兩位護理師確實沒有落實他們的責任,但護理人員並非消防專業人員,專業上可能無法到位,「對護理人員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
根據新北市地檢署偵查結果,起火原因爲洪姓女子自行攜帶入院的牀墊電源線經擠壓彎折,導致電器異常短路所致,但陳姓護理師未依規定按月檢查住房內有無使用私人電器,潘姓代理護理長身爲防火管理員,聽聞孫姓、呂姓護理師告知潘姓住戶牀位有違規使用自備電器用品,也未依規定排除,檢方纔會依此將2人因過失致死罪起訴。
高靖秋表示,她聽聞消息第一時間也覺得很震驚,「怎麼救火的人,會被起訴?」後來瞭解到潘姓護理長是因爲擔任防火管理員一職,才知道在法律上,她們的確沒有落實管理責任。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圖/記者賴於榛攝)
不過,高靖秋也提到,雖然法律規定要有人來擔任護理之家防火管理員,「但對護理人員而言,還是蠻挑戰的」,一來護理人員並非消防專業,二來是許多護理之家都屬小型,經常一人當多人用,「現在有護理師因擔任機構防火管理員遭起訴,之後可能沒人敢當了。」
對於護理師公會建議,醫福會秘書長王必勝迴應,防火管理人不一定是護理人員,會視所在單位另做編組,未來衛福部會規定部屬醫院附設機構,無論是長照機構或護理之家,防火規定都要納入整個醫院管理,用整個醫院力量處理防火相關適宜,不再淪爲個人或少數人的責任。
臺北醫院下午也發佈聲明稿表示,對於2位優秀同仁遭起訴感到非常遺憾、不捨與難過,「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仍會是同仁最堅強的後盾,我們仍持續全力支援法律上、心理上與工作上一切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