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警員KTV遭告性騷 高雄學弟濫權幫調監視器2人被起訴

三民二分局外觀。記者石秀華/攝影

高雄三民二警分局李姓警員和黃姓學長(已離職)等人喝酒唱歌,席間黃男被在場一名女友人提告性騷,李男受託幫忙,假藉辦案前往KTV調閱監視器,再將畫面翻拍後轉傳給黃男,遭騷擾的女友人見畫面竟遭濫用,氣得對黃、李提告,雄檢偵結,今依違反個資法罪嫌起訴兩人。

檢方調查,25歲的李男與黃男爲高中學長、學弟關係,兩人畢業後從事警職,黃在臺北市警局萬華分局上班,李則在高雄三民二警分局服務。

去年5月13日,黃男南下高雄找李男,幾名好友相約晚上到博愛二路某家KTV喝酒唱歌。席間黃男與在場一名女性友人互動熱絡,黃男趁機與女方有肢體碰觸,女方不滿黃男突然擁抱她,結束聚會後隨即對黃提告。

黃男挨告後,希望跟女方協商撤告,請呂姓友人協助幫忙,李男聽到學長惹上官司,在學長請託下,明知該KTV不是自己轄區,仍前往店裡調閱案發時監視器畫面,還出示警察服務證,請業者配合,之後他將畫面以手機翻拍,傳給黃男,再由黃男傳給呂姓友人幫忙。

呂姓友人拿到畫面後,再約遭騷擾的女友人出面,結果女方看到黃男騷擾她的監視器畫面,質疑對方利用警職身分逼她和解,她不滿畫面外流,氣得到警局對李男、黃男提告。

檢警偵辦時,黃男坦承有環抱女方,也有請託李男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李男也坦承他確實非案件承辦人,也無調閱權限,是受到學長請託才幫忙。

檢方認爲,李男身爲員警,也非黃男性騷案件的承辦人,卻利用警察身分,基於私人目的調閱監視器;黃男則明知李無法以合法方式取得畫面,仍請託李男協助,容任李男非法蒐集個資,兩人具有犯意聯絡,今偵結起訴兩人。

黃男挨告後當月隨即離職,目前已非警察,李仍在職,因李男假借職務上權力,非法蒐集個資,依法要加重二分之一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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