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柬埔寨案團滅…主嫌「藍道」再搞詐團騙2千多萬 32起詐欺罪判刑
臺版柬埔寨主嫌「藍道」杜承哲,再傅榆藺等人落網,另起爐竈在北市文山區設立詐團,詐32人騙2千多萬元,期間爲防止黑吃黑,涉透過臺北市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前所長葉育忻,拿到僞造的士林地方法院表單,誤導境外機房成員。士院今針對詐欺案部分宣判,杜承哲犯32起加重詐欺罪,各處1年4月至1年11月不等徒刑。
此案士檢方去年6月第二波起訴杜等8人,案件爭點繁雜牽涉相關專業知識,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分爲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三死案、貪污、及詐欺三部分審理,今士林地院針對詐欺罪部分宣判。
判決指出,2023年2月杜承哲另起爐竈,由洪俊傑負責在臺北文山區經營水房,杜隱身幕後牽線境外詐欺機房給洪,洪召募林晏齊加入詐團,並接洽「小余」介紹人頭帳戶提供者介紹人(車商),取得人頭帳戶後,交給境外詐欺機房,讓不詳詐團施用詐術詐騙32人,不法金額2233萬9316元。
王昱傑、林晏齊則是驗車手,負責第一層帳戶轉至第二層帳戶,再由後端詐團將第二層帳戶贓款購買虛擬貨幣,最後,洪俊傑從後端詐團對帳、取回虛擬貨幣,依照協議報酬比例,打至境外機房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及後端詐團,製作金流斷點,隱匿犯罪所得去向。
杜承哲取得收水總額1%報酬,洪俊傑月薪15萬元、王昱傑8萬、林晏齊2萬5千元。2023年3月6日在臺中的控房由陳姓控員等人,非法囚禁人頭帳戶提供者,同樣手法,手銬、腳銬、以毛巾塞嘴巴後捆上 膠帶等方式拘禁,直到2日後警方破獲。
杜承哲對詐團成員說「不認真就打,學 不會就打,愛的教育是沒有用的,3天沒開單就直接拿鐵錘敲手指,5天沒開單抓他頭髮去撞牆」 洪則對控房說「我是做強控,簡單來說就是別把車主當人看,你們要做的就是去指定的地方接車主,一進去就先壓制車主手銬眼罩口罩」
杜承哲、洪俊傑、林晏齊擔憂「黑吃黑」,使境外詐欺機房誤認贓款已爲警查扣,杜在去年4月7日從前寧夏派出所長葉育忻取得僞造「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轉交給洪,洪再轉給林交給境外機房成員。
合議庭認定,杜承哲等4人正直青年,在前案查獲後不知收斂,另起爐竈由洪招募林加入詐團,處理詐欺水房,集結境外詐欺機房、虛擬貨幣洗錢後端團隊、控房人員等犯罪,組織化分層分工,讓詐欺金流難以查緝,且杜等人不惜勾結司法警察,僞造本院交保單等。
合議庭認定,杜承哲、洪俊傑、王昱傑、林晏齊詐騙32人,各犯下32起「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每罪各處1年1月至1年11月不等徒刑。
杜等4人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判處杜7月徒刑,其餘3人4月至6月可易科罰金之刑。杜、洪、林「共同犯行使僞造公文書罪」各處判處1年2月徒刑。洪俊傑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判處4月可易科罰金之刑。林晏齊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其餘三人,尚有私刑拘禁致死罪審理中,不定應執行刑。杜承哲、葉育忻、劉曼青、陳士綱等人涉違反貪污、洗錢等罪,將另行審結。
臺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首腦、幹部,左至右依序爲杜承哲、薛隆廷、洪俊傑、王昱傑。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