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Hero」高顏值檢察官無故曠職又詐領加班費 懲戒罰俸1年
2020年桃園地檢署拍攝反賄選影片,並由外型亮眼的檢察官黃翎樵(圖左)擔任男主角,拍攝出臺版微電影「Hero」。(中時資料照片,賴佑維攝)
前檢察官黃翎樵先前曾拍攝地檢署反賄選宣導影片臺版微電影「Hero」,被譽爲臺版「木村拓哉」,但監察院指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敬業態度欠佳,另不實申報加班時數,有詐領加班費及補休且有無故曠職11日又4小時及怠於執行職務等情事,懲戒法院判決判罰款數額爲最後任職時薪俸1年,可上訴。 黃翎樵2023年6月已辭職。
監察院彈劾指黃翎樵於2021年偵辦案件無故延宕、逾期未結及損害被害人權益,去年公訴蒞庭多次遲到,影響案件進行,敬業態度欠佳,因此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
另外,黃翎樵2023年1至3月期間未覈實申請加班時數並據以申領加班費及補休,經涉犯詐欺得利罪、詐欺取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2023年被成緩起訴處分,但他早退、未進辦公室及未假處理私事等差勤異常,已達曠職11日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