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61苗栗、臺中區間測速 無非陸制證明將下架

臺61線苗栗臺中路段區間測速將下架。(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日前針對「區間測速」資安疑慮,要求接受補助的廠商須提供產地報關單文件證明產地非陸制,若無法證明需下架,且要通過第三方單位驗證。由公路總局補助的4處區間測速,經清查,苗栗及臺中路段均提不出海關報關單,目前面臨下架命運

「區間測速」爲警察機關交通執法的工具設置路段共17處,臺北2處(辛亥隧道、自強隧道)、新北4處(萬里隧道、北宜公路、臺64線新店至25K處、環河路)、桃園3處(西濱快、萬壽路青山路)、臺中2處(西濱快、向上路6段)、高雄2處(鬆藝路、另1處爲高雄自籌預算辦理),苗栗、彰化、雲林縣市西濱快路段、臺東南迴公路森永至壽卡等。

設置經費來源,部分警方地方政府自籌預算,也有不少是向交通部道安會申請,總計補助約5700萬元。至於公路總局補助部分,僅在臺61線西濱快的桃園、苗栗、臺中、雲林等4處。

公路總局表示,因有建設臺61線計劃,才受理警方申請經費建置「區間測速」,目前苗栗、臺中有缺證明文件、報關單拿不出來,該2處的區間測速已先架下;桃園、雲林有出具證明文件,接下來2個月內要送第三方公正單位驗證,若查無內部不當傳輸資料功能,驗證完後送標檢局認證,即可正常使用。

交通部道安會表示,去年上半年西濱彰化路段的區間測速被爆設備失準,有資料正確性問題,且未經第三方驗證,檢驗標準有疑慮等爭議後,日前又遭爆零件設備疑爲陸制,恐有資安疑慮。

今年1月下旬,交通部指示全面徹查區間測速設備有無資安疑慮、廠商2個月內須提供報關單、出廠證明、設備型號等文件,證明非陸製品。道安會表示,已函請警政署統整,統計細節尚未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