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狂!酒駕國道逆向飆車、腳踢女警 法官3罪嚴懲

60歲巫姓女子今年4月深夜酒後駕車,在國道3號北上車道,一路往南逆向狂飆20公里,在竹山路段被警方攔下,她除了嚴重酒駕,還勾住執法女警頸部,用雙腳猛踢,導致女警膝蓋、手擦挫傷,罪加一等,南投地院依酒駕判刑3月,2個傷害罪各判刑3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

判決書指出,巫姓女子4月25日晚間,在臺中市住處喝了3、4杯高粱酒,開車出門。深夜11時多,國道3號南投路段有駕駛人發現,一輛轎車從北上車道一路逆向往南高速行駛,對向車輛駕駛紛紛按喇叭、以燈光示警,轎車也不理會。國道第七警察大隊立即調派名間分隊、快官分隊巡邏車攔查。

凌晨0時警方在竹山路段243.4公里處內側車道,攔下這輛轎車。員警上前盤查,發現60歲巫姓女駕駛,她滿身酒氣、反應遲鈍,警方要求她吹氣測試酒精濃度,並以現行犯逮捕。

警方將她帶回名間分隊,由鄒姓女警帶她進女廁搜身,巫女拒絕配合,用手勾住女警脖子,雙腳不斷猛踢女警,造成女警膝蓋與手部擦挫傷,被警方制伏上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1毫克。

南投地院法官認爲,巫姓女子酒後駕車,並在國道逆向高速行駛,酒測值高達0.91,超過標準值很多,且被警方帶回後,對執法女警施暴,嚴重破壞法律秩序,至今仍未與女警和解或調解,酒駕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月,2傷害罪各有期徒刑3月,合併執行徒刑7個月。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巫姓女子酒後駕車從南投逆向開到竹山,才被警方攔停。圖/國道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