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初二回外婆家遭「摸背捏肉」 姨丈反嗆:摸一下沒關係

女子初二隨同父母親回外婆家玩,沒想到在晚間準備要吃飯時,卻被姨丈「摸背捏肉」,她感到不舒服氣得摔手機奪門而出。(示意圖/shutterstock)

過年期間許多人在初二和父、母回孃家吃飯、聚餐,然而有女子回到外公、外婆家時,在餐桌上遭姨丈伸手拉起頭髮,並觸碰靠近肩帶的背部肌膚,並且貼她的肉,讓她感到噁心、不舒服,並且將手機大力摔在桌上,但這舉動卻被姨丈反斥責「怎麼可以沒禮貌」、「大人覺得小孩很可愛摸一下沒關係」,她氣得衝出門報警並提告。

依據判決書記載,一名女子和家人,於109年過年期間和父母親回孃家,到外公、外婆家吃飯、聚餐,豈料她在餐桌上時,頭髮遭姨丈輕輕拉起,並且阿強用手觸碰她的背部,也捏她的肉,讓她感到不舒服,因此,很用力將手機摔在桌上表示噁心、不舒服,並且事後報警提告。

全案審理時,女子姊姊提到當天只有她和妹妹在餐桌上聊天,但姨丈走到妹妹身後,並伸手摸妹妹的肩膀,有看到姨丈的手伸過來放在妹妹的背部位置,但看不到撫摸的方式,當時妹妹一被摸就跳起來,很激動地用手機拍桌,並站起來向外婆告狀,但是卻被姨丈斥責「怎麼可以這樣沒禮貌對長輩」、「大人覺得小孩很可愛摸一下沒關係」,事發後,妹妹說感覺被摸到後面肩帶部分,當其他人都在別處,應該只有她看到。

女子媽媽表示,當時與母親和妹妹在廚房,有聽見東西摔落的很大聲音,她就聽到妹婿說「脾氣這麼大,動不動就摔手機」,她去客廳看到女兒(該女子)情緒很激動離開家。

女子外公在一審時,提到他剛好從房間出來,女婿剛好從浴室出來,他當時站在那邊,孫女(該女子)坐的地方,他看的清楚,女婿要去摸孫女會有停頓,且其手、肩膀都會有移動,但女婿都沒有,就像平常一樣慢慢走過去;另外,女子父親在一審時,指出他和岳父在客廳看電視,岳父坐在左手邊等,與其女子外公證述並不相符。

且女子父親本次證稱「我當時目光沒在那邊,我在看電視,聽到手機的聲音很大聲響,我就轉過去」,且是聽到摔手機的聲音,纔看向餐桌,並沒有看到女兒和妹婿的互動,而女子外公也表示沒有看到誰的手機掉下去,只有聽到掉下去的聲音,因此,2人當時應該沒有看見發生什麼事情。

法官認定男子伸手在姪女頭髮與頸部間拉起頭髮,並撫摸姪女靠近肩帶位置之背部,以及捏其背部肌膚,已破壞姪女所享有有關於性、性別,及與性有關的寧靜及不受干擾的平和狀態,男子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竟趁姪女不及抗拒之際,對其性騷擾行爲,任意侵犯其身體自主權,造成姪女心理之不安全感,所爲實屬可議,對其上訴爲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