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ATM這行爲太久 警上前「關切」竟逮車手與同夥

臺南市警二分局2日破獲邱姓女子、吳姓男子涉嫌詐欺、毒品等罪嫌,訊後2人被移送臺南地檢署。(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警二分局2日破獲邱姓女子、吳姓男子涉嫌詐欺、毒品等罪嫌,起出現金109萬8000元及毒品等大批犯罪物證。(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24歲邱姓女子在臺南市中西某銀行的ATM提款機前,涉嫌持多張人頭提款卡提領詐騙所得時,因操作時間過長,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發現,除當場逮捕外,還循線前往附近某飯店查獲同夥27歲吳姓男子,合計追回109萬8000元詐騙款項。全案偵訊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南檢察署偵辦,檢方復訊後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翁達翰、許如瑜2日上午執行金融巡守勤務時,大約11點行經民權路二段某銀行,發現邱女正在反覆操作提款機,時間過長,一開始還擔心對方被詐騙匯款,經提高警覺注意後,發現對方竟然抽換多張提款卡取款,於是趁她提款完成時上前瞭解。

邱女一見員警神情慌張,對員警的詢問也無法迴應,只好乖乖交出身上持有的4張提款卡,以及揹包內的現金45萬4000元。員警深入追查後,又順利在忠義路某飯店房間內查獲同夥吳男,還在房間內起獲詐騙款項64萬4000元、點鈔機、安非他命2包、毒品咖啡包9包、提款卡15張及多張電話SIM卡、子彈1顆等犯罪物證。

據瞭解,訊問時,邱女、吳男的供詞均避重就輕,聲稱受僱某線上博弈公司,每天日薪1500元至2000元不等,但警方持保留態度,除將2人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南檢偵辦,經檢方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後續還將擴大追查幕後指使的集團及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