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羅網!毒蟲爆胎停警局前 警上前關注「滿車K味」逮人

陳姓男子轎車右前車輪爆胎,於是從中和中正路匝道下來,停於新北市保安大隊門口。(新北保大提供)

警方於轎車內查獲毒煙油。(新北保大提供)

26歲陳姓男子日前晚間駕車載着24歲郭姓同鄉到土城吃消夜,剛上臺64快速道路,驚覺右前車輪爆胎,於是從中和中正路匝道下來,停於新北市保安大隊門口。霹靂小組警員上前關心,卻聞到車內撲鼻而來的K味,並查獲毒煙油,警詢後依毒品罪嫌送辦。

新北保安大隊第一中隊霹靂小組上月30日晚間11時,結束任務返隊,發現1部黑色轎車停在隊部大門口,警員下車查看,副駕駛座的郭男剛打開車門,經驗老道的警員立即聞到濃濃的K味,經目視發現駕駛座車門置物格,放置國內尚未合法販售煙油,經詢問何人持有,現場施以檢測,果然不出所料,該只煙油呈毒品卡西酮陽性反應。

警方指出,陳、郭2人爲同鄉好友,當天駕車前往土城吃消夜,因右前輪爆胎,於是駛下臺64快速道路匝道,停於新北保大隊部門口等待道路救援。全案詢後將2人依毒品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再追查溯源。

新北保大呼籲,依國民健康署資料,電子煙在我國不是合法的產品,若查獲電子煙內含毒品成分,更是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另外,《菸害防制法》新法已於2023年3月22日施行,依該法第15條規定,旅客自國外攜帶電子煙及未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煙入境,將依法開罰5萬元至500萬元,而目前尚無經衛福部覈定通過的加熱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