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評單親媽殺子案惹議 律師吐「法官看到這點差異才判死」
馬在勤律師上《新聞挖挖哇》談單親媽殺子案。(圖/翻攝自新聞挖挖哇! Youtube)
女星隋棠日前評論單親母殺子案遭判死引來社會軒然大波,也引發外界對該名單親媽媽是否該判死刑的討論。律師馬在勤昨(1日)在節目上分析,就判決書來說,法官透露該母犯案後不斷陳述作案理由,更強調自己生活辛苦才下此決定,屬宣泄情緒殺人,並非憐憫殺人,故作此判決。
昨鄭弘儀在《新聞挖挖哇》中討論單親媽媽殺子案的判決,他表示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爲判該名母親死刑的理由是事後毫無悔意,而且只爲了宣泄情緒,極端惡劣,泯滅人性,無視小孩孺慕之情,他便請教馬在勤律師宣泄情緒殺人和憐憫殺人之間的差異。
馬在勤律師說,宣泄情緒殺人主要是來自自己的慾望,不論是對他人或社會的不滿,如果照這點放在成人犯罪中,該案確實成立,至於法官爲什麼會去下這樣的一個判決,馬在勤認爲判決書用了許多部份去形容犯案後被告的言行,庭上問當事人有何需要答辯的地方?「她就開始講她過去」,陳述7年來淚流滿面一直哭,似乎沒提到後悔的部分。
馬在勤說:「法官會覺得非常的...我想要給妳一個陳述的機會,說妳殺了小孩後有沒有一些懺悔,但是我發現妳回答竟然都是講到前半段說『我很痛苦』,好像是爲自己找理由」,甚至讓人感覺身爲媽媽的她殺了兩個小孩後,到法庭上依舊只重視自己過去的苦痛,甚至是暗示「我殺他們是應該的」,才使法官做出這類判決,而社會上反對該媽媽被判重刑都在前半段,該母親也沒說謊,辛苦一人照顧兩個小孩的經過都是事實,才造成此案評價出現兩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