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設接送配套 消弭檢舉民怨

爲使交通順暢,校園外大多畫設紅線,家長違停紅線不時被檢舉達人檢舉。圖爲新莊區昌平國小正門外紅線。(陳慰慈攝)

說臺灣是法治社會,無人會反對,然而在社會上仍常有「法律不外乎人情」的說法,法學界對「情理法」還是「法理情」順序的討論,也像爭論「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不會有終極答案。其實民衆在意的,不外乎自身的權益,只要不被侵犯,以絕大多數善良臺灣人的觀念,大概都不會有意見。

檢舉制度在法治社會中,有彌補政府疏漏及人力不足的功能,小至檢舉交通違規、亂丟菸蒂等行爲,大到揭發貪污舞弊,也就是所謂的「吹哨者」;例如2014年轟動全臺的餿水油事件,就是經民衆檢舉才得以揭發,維護了民衆食安。今年初的選舉,有政黨特別將推動「吹哨者保護法」納入政見,顯示「吹哨者」的存在,確實能使國家更法治,社會更安全。

檢舉制度既然有利於國家社會,又怎會造成集體民怨?歸結就是政策的配套不足,加上反社會人格「檢舉魔人」的頻繁檢舉。更甚者,民衆私刑懲罰檢舉者的事件亦多有所聞。

家長接送小孩上下學,因校園周邊停車空間不足,小孩又不能不接送,迫使家長不得不違規臨停,「檢舉魔人」就像發現了「新大陸」,盡情享受檢舉他人的快感。許多家長在不得以的情況下頻被檢舉,自然會感受到權益受損,抱怨政府「搶錢」。

政府與學校能做的,無非是儘快補足配套措施,如增設臨停區、添購校車或規定特定時段及地點臨停免罰等,例如新北市就有部分路段夜間開放紅線停車的便民措施,一方面可解決家長的困擾,另一方面也能有效減少「檢舉魔人」的機會,避免造成民怨及私刑懲罰的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