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喬/國民黨青年參政希望在哪裡?
▲國民黨因修改黨代表參選資格,引發年輕人不滿。(圖/記者黃克翔攝)
上週三國民黨中常會二十七名中常委提案,將黨代表參選資格從原本入黨四個月延長爲必須滿一年。這項規定的臨時改變,讓很多國民黨520在野後才加入國民黨的青年喪失了一個爲黨服務的管道。
認識不少同樣因爲認同國民黨理念,希望能幫助國民黨光榮再起而入黨的朋友,其中幾位早已計劃好參加這次的黨代表選舉。他們認爲與其等待他人改革,不如主動投身。雖沒有參加這次黨代表選舉,但還是要爲這些青年好友說幾句公道話。
從「法」的層面來說,在正式公告前中常委自然有權更改黨代表選舉辦法。中常委在中常會上所做的決議,連黨主席都沒有私自變動的權利。
從「理」的角度來看,《國民黨第20全黨代表選舉辦法》是在去年12月21日中常會第146次會議通過,結果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同一批中常委就推翻當初自己通過的選舉辦法。爲何會在離領表登記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做這樣的更動,至今仍沒有一個可讓人清楚明白的解釋。
最矛盾的地方在於,新進黨員入黨四個月不能參選黨代表,成爲千位黨代表之一,但卻可以投票決定黨未來唯一的領導人。這樣奇怪的標準,中常委們似乎也沒有想要解決的意思。
國民黨中常委無故破壞黨內選舉制度,因人設事的行爲只是讓黨內青年傷心,並徒增一般年輕人對於國民黨的反感。年輕人在意的,不外乎是可以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機會。任何不透明、有爭議的決定,都可能導致整個青年世代對於國民黨的失望。國民黨爲何失去政權,相信大家沒有忘記。
在國民黨最艱困的時候,這些青年願意入黨服務、支持改革,絕對值得鼓勵。他們基於公共利益所做的參選黨代表決定,卻很諷刺地被中常委的私心所阻擾。如果只將黨內青年當成選舉樣板,卻不給予任何歷練機會,連參選黨代表都如此的困難重重,這個黨實在難以吸引到更多年輕人加入。
黨代表選舉辦法並非不可更改,但應與「黃復興、一般黨代表並選案」一樣,延後至第21屆選舉正式實施。否則如此粗糙、單純爲己的政治算計,光是一致性問題就難以讓人心服。這樣的結果,恐怕只會讓黨內走向分裂,甚至造成不滿青年集體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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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小喬,媒體工作者、國民黨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