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制度合憲 鄭銘謙:法部立場不變

中捷發生砍人事件,廢死議題再度引發關注。新任法務部長鄭銘謙22日強調,法務部的立場,在4月23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中講得非常清楚,認爲執行死刑制度是合憲,立場沒有改變。圖爲反廢死民衆聚集在立法院外抗議,與新聞事件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法務部認爲執行死刑制度是合憲,立場沒有改變。(郭吉銓攝)

臺中捷運21日發生砍人事件,廢死議題再度引發關注。新任法務部長鄭銘謙,22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答詢,以及首次面對司法記者接受聯訪時都強調,法務部的立場,在4月23日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中,講得非常清楚,法務部認爲執行死刑制度是合憲,立場沒有改變。由於他無法猜測大法官的心證,只能靜待判決結果。目前有37名死刑犯聲請釋憲,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違憲,必須面臨修法問題。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詢問鄭銘謙個人立場,鄭說,他不適合談個人立場,只能談法務部的立場。謝進一步追問是否會執行法務部立場,鄭回稱,看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謝龍介再問,7月23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是否要執行37位死刑犯?鄭說,執行死刑是非常嚴肅的問題,既然已經在釋憲中,不管要不要執行,靜待7月份結果出來,更何況37名死刑犯都有申請非常上訴,在法律程序還沒走完的情況下,還是要靜待大法官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說,法務部對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制度合憲有信心,但萬一作出違憲判決時,依法37件死刑犯的判決,將交由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

法務部官員補充說明,依《憲法訴訟法》第91條第2項:「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就已確定之原因案件,聲請人得依法定程序或判決意旨請求救濟;原因案件爲刑事確定裁判者,檢察總長亦得據以提起非常上訴」。

因此,倘若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違憲,檢察總長將爲37名死刑犯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將依憲法法庭判決主文自爲判決,或發回原審判機關依案件未確定狀態,續行審理。這37名死刑犯依據判決意旨將「逃死」,對社會衝擊恐怕相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