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日記:她寫下詛咒後,情人妻子身中54刀而亡,兩次審判後反轉

大家好,今天由考利爲大家講述一起發生在英國倫敦的謀殺案。在這起案件中,兇手極其殘忍和狡猾,卻在種種因素之下,最終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令人扼腕。

(字數9,755)

1991年6月3日晚上8點鐘,倫敦丘吉爾診所的主管助理兼園丁約翰(John Shaughnessy)同往常一樣,搭乘同事兼好友米歇爾(Michelle Taylor)的車,回距離診所大概11分鐘車程的家。

(倫敦丘吉爾診所)

約翰爲診所購買了兩個大花盆,暫時存放在他的公寓裡,他需要將花盆搬上米歇爾的車,並由她第二天帶去診所。米歇爾也打算向約翰剛剛結婚一年多的妻子艾莉森(Alison Shaughnessy)問聲好,於是兩人一同下車。

兩人走到位於二樓的公寓門前,約翰發現門開了一道縫,他感到一絲奇怪,因爲艾莉森平時在家時非常注意安全,從來不會忘記鎖門。

(約翰和艾莉森當年租住的公寓)

之後,根據米歇爾後來的筆錄,她記得,當時是約翰先走進公寓,她跟在後面。突然她聽見約翰大聲喊着:“艾莉森,艾莉森!”她跑過去看到艾莉森渾身是血地俯臥在樓梯上,頭倒向一邊,靠在廚房門上。

約翰摸了摸艾莉森手上的脈搏,又摸了摸她的額頭,發現還有些溫熱。米歇爾也上前去測了測艾莉森脖子上的脈搏,然後抓住艾莉森的兩隻手,試圖將她拉起來,但她發現艾莉森好像已經僵硬了,她又摸了摸艾莉森的身體,發現艾莉森已經全身僵直。

驚嚇之下,米歇爾尖叫着,衝出房間,跑到大街上的一個酒吧裡。她哭着讓人報警,並帶着酒吧裡的幾個壯漢返回了約翰的公寓。

(當年的酒吧現在依舊營業)

約翰這時已經通過鄰居的電話報警,大家一起在樓下等待警察。米歇爾不忍心留下艾莉森獨自一人,她整理了艾莉森的頭髮,拉好她的裙子。

做完這些後,米歇爾手上沾滿了艾莉森的鮮血,她感到一陣眩暈,便去洗手間洗手,打開窗戶呼吸新鮮空氣。這時,她才感覺好了一些。她開窗的時候注意到,窗戶上的插銷好像已經鬆動了。

警察迅速趕到,法醫初步判定艾莉森死於利刃導致的他殺,很明顯,她的家中就是案發現場。

艾莉森的屍檢報告很快出爐,見慣倫敦各種兇案現場的老警察們都震驚於兇手的殘暴。艾莉森面部的傷痕表明,兇手首先砍向她的上脣和鼻子,在這一重擊之下,艾莉森瞬間失去意識。

隨後,兇手接連捅了她54下,9處在胸口,10處在喉嚨,還有35處在她的背部。在被害的過程中,艾莉森一度清醒過來,並試圖抵抗,兇手便刺穿了她的右手,右手小拇指的指甲也完全脫落。

法醫認爲,54處傷口中有很多是很大的力量造成的,還有一些則是淺表的劃傷,而造成所有這些刺傷,兇手總共只用了兩三分鐘的時間。

致命傷一共有兩處,一處刀傷割斷了艾莉森的氣管,還有背後的一刀刺破了她的肺部,她最終死於窒息和失血過多。同時法醫還注意到,艾莉森的生殖部位也有一些刀傷,但是沒有性侵的痕跡。

公寓的門鎖完好;雖然米歇爾發現一扇窗戶上的插銷在當時有些鬆動,但約翰記得就在前幾天他還檢查過那扇窗戶,插銷是牢牢地鎖住的,警察也確認所有窗戶的插銷都是完好的。並且警察發現,從室外通往那扇窗戶的唯一途徑是一根水管,而水管上及其周圍牆面並沒有任何攀爬過的痕跡。

無論是公寓還是艾莉森的手提包都沒有翻動的跡象。不過約翰發現有兩條價值不高的手鍊不見了,一條之前一直戴在艾莉森的手上,還有一條似乎在案發之前早就不見了。但艾莉森脖子上的那根值錢的金項鍊,兇手卻沒有拿走。

艾莉森所住的這個街區,前不久也發生過兩起犯罪事件。一起是流浪漢入室行竊,還有一起是一位女性在回家開門時,被尾隨而來的陌生人拼命往屋裡推,這名女性大聲呼救引來了鄰居,這個陌生人隨後逃走了。

但是,艾莉森當天下班回家的時候,從公共走廊取回當天的信件,她的鑰匙、手提包、雨傘和外套都擺放在它們應該在的位置,家裡的物品和擺設看起來都是平常的樣子(根據約翰的證詞)。

假設有一個陌生人趁艾莉森回家打開門的時候撲了上去,家中一定不是這樣的情形。並且現場的痕跡表明,她是在離公寓大門有一段距離的廚房被突然襲擊的,周圍的鄰居也沒有聽到任何叫喊聲。

54處刀傷,很明顯屬於過度殺戮(over killing),隱私部位的傷口也表明,兇手正處於憤怒中,對死者有巨大的仇恨。

根據這些情況,警方推測,這起謀殺案大概率是一起熟人間的仇殺。艾莉森正常下班回到家中,給一位她認識的人開了門,當她和這個熟人在廚房交談時,這個熟人突然襲擊了她。

這個熟人會是誰呢?

法醫給出的艾莉森的死亡時間是6月3日傍晚6點鐘左右。艾莉森是銀行的一名櫃員,幾乎每天都是在下午5點02分準時下班離開銀行,然後乘坐地鐵回家,總共需要35分鐘(警察反覆測試過),5點37分回到家中。

艾莉森的遇害時間應該就是傍晚的5點37分至6點鐘之間。

警方根據這個時間開始調查各個相關人員的不在場證明。

首先自然是艾莉森的丈夫約翰。

(約翰)

而約翰在6月3日下午4點一直到8點下班之前都在忙於診所各類盆栽花卉的購買和安置,花店和診所的很多人都證明了這一點。警方仔細調查後也得出結論,約翰在時間上完全不具備作案的可能性。

但是在診所的調查讓警方發現,約翰和米歇爾的關係不只是同事和好友那麼簡單。這在診所裡幾乎是一個公開的秘密,每個人都知道約翰和米歇爾是情人關係,就只有約翰的妻子艾莉森被矇在鼓裡。

這時,警方聯想到米歇爾在案發現場的舉動,所有人都避免接觸艾莉森的屍體(約翰在確定艾莉森死亡後也離開了案發的公寓),只有米歇爾不僅在之前試圖拉拽屍體,在出去求助後又返回案發現場,依然不停地去觸碰艾莉森。

雖然米歇爾解釋,這些舉動是她出於對艾莉森的同情,但是換一個角度看,她也很可能是在破壞案發現場,故意留下自己的痕跡。之後,即使法醫在現場發現再多米歇爾的生物學痕跡,也不能據此證明她和謀殺有關係。

米歇爾在接受警方訊問時,給出了自己當天的詳細行程。6月3日下午3點左右,她開車和自己的妹妹麗莎(Lisa TayLor)在倫敦的布羅姆利區購物(離案發現場至少有半個小時的車程),大約逛了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她和麗莎從布羅姆利開車返回她工作的丘吉爾診所。

(左爲麗莎,右爲米歇爾)

姐妹倆的父親經營一家小型的清潔公司,麗莎算是給父親打工,但大部分時間都待在米歇爾工作的丘吉爾診所裡,診所裡的人都認識她。

她們到達診所的時間在傍晚5點15分左右,之後,米歇爾和麗莎以及診所的一位同事傑奎琳在一個房間裡看BBC的一檔節目,一直看到6點鐘。妹妹麗莎和同事傑奎琳都證實了米歇爾的話,診所的其他人也都說在晚上6點鐘左右看見了米歇爾和麗莎,米歇爾的嫌疑被排除了。

但巧合的是,就在幾天後,米歇爾父母家的鄰居在一天晚上報警,說是米歇爾父母家中的爭吵聲太大,吵得他無法入睡。米歇爾平時住在診所提供的宿舍,週末住在父母家中。

警察上門瞭解情況,發現引發爭吵的是米歇爾的一本日記,米歇爾的父母震驚於日記中的內容,而米歇爾則責怪父母偷看了她的日記。就這樣,米歇爾的這本日記陰差陽錯地到了警方手中,日記中的內容使所有人大吃一驚。

米歇爾在日記中寫道:

“我痛恨艾莉森,這個骯髒的婊子。我的終極解決方式就是讓艾莉森永遠消失,就像她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之後我就能從我所愛的男人那裡得到所有的一切。”

米歇爾在日記中表達出對約翰強烈的愛意和對艾莉森刻骨的恨意。

日記中,米歇爾表現出的強烈殺人動機使得警方開始重新調查她的不在場證明。果然,丘吉爾診所裡有兩名員工的證詞和米歇爾的不相符。

一位護士說她在案發當天下午的4點鐘結束工作,然後在4點鐘和4點半之間開車離開診所,她坐進車裡時,剛好看到米歇爾正開車帶着麗莎離開診所。另外一名員工在6點鐘下班時,在診所的出口處剛好碰上從外面開車回來的米歇爾和麗莎,還與她們揮了揮手打招呼。

而米歇爾和麗莎之前都聲稱她們在案發當天下午3點至4點40左右是在布羅姆利區購物,5點15分趕回診所後,兩人都一直在診所裡,直到7點半麗莎離開診所,8點鐘米歇爾開車帶着約翰下班離開。

警方再次詢問了麗莎,麗莎依舊是原來的說法,她還告訴警方,她幾乎不認識艾莉森,從來沒有去過她家,也根本不知道她的住址。

警方調取了米歇爾的銀行卡記錄,他們發現米歇爾當天在她聲稱的購物地點布羅姆利區沒有任何消費記錄,反倒是在案發下午的4點至5點之間,米歇爾的銀行卡在另一個地點的取款機上被取出了10英鎊的現金,而這個取款機恰好就在丘吉爾診所到艾莉森家之間。

一位名叫賴特的外科醫生和艾莉森住同一條街,他告訴警方,在案發當天下午5點45分左右,他看見兩個20歲左右的女孩從艾莉森的公寓裡跑出來,其中一個女孩還隨身帶了一個很大的洗衣袋。

這時,案發現場也有了突破性發現,警方在艾莉森公寓內發現了一些不屬於艾莉森和約翰的指紋,其中一些是意料之中的米歇爾的指紋,還有一些是在公寓門內發現的另外一個人的指紋,這些指紋屬於妹妹麗莎。

而麗莎之前剛剛聲明,她從沒去過艾莉森的家中。經指紋專家鑑定,這些指紋非常新鮮,一定是在案發當天的前後72小時之內留下的,但是沒辦法再縮短到更確切的時間。

警方又做了一些實驗。

他們在星期一下午的5點45分左右,以艾莉森的公寓爲起點,開車前往丘吉爾診所。經過幾輪試驗,警方得出結論,從艾莉森的公寓開車前往丘吉爾診所最長需要11分鐘,最快8分鐘就能到達。

米歇爾和麗莎完全有可能在艾莉森回到家中(5點37分)不久後就前去殺害艾莉森,然後將作案時的衣服換下(醫生在證詞中提到了洗衣袋),開車回到診所。時間雖然緊張,但如果計劃得當,也容易實現。

根據這些情況,警方逮捕了米歇爾和麗莎。

逮捕當日,之前爲米歇爾和麗莎做不在場證明的診所員工傑奎琳主動告訴警方,她之前說了謊話。傑奎琳承認,在案發當天下午的5點和6點之間,根本沒有見到米歇爾和麗莎,她之所以說謊是因爲米歇爾對她說,自己和約翰有婚外關係,不想讓警察誤會,請她幫個小忙。她從來沒想過米歇爾姐妹倆會和謀殺有關係,所以她倆一被逮捕後,她就立馬前來說出真相。

警方同時還懷疑約翰也參與了對艾莉森的謀殺,但他們對約翰進行了長達十幾個小時的詢問,最後得出結論,約翰是不知情的。

米歇爾姐妹被逮捕後,倫敦各大媒體迅速捕捉到這個“情婦謀殺新婚妻子”的熱點,連篇累牘地在頭版報道這個案件,並將陷入三角戀的三個人的背景與相識過程都調查得一清二楚。

約翰來自愛爾蘭一個工人家庭,他在家裡11個孩子中排名第八。18歲從技術學校畢業後幹過包括店員、鋼鐵廠工人在內的很多工作。

1986年9月,經朋友介紹,約翰成功申請到了丘吉爾診所的管事助理兼園丁的職位,同年10月,約翰離開愛爾蘭,來到倫敦工作。

艾莉森1969年出生於北倫敦的一個愛爾蘭移民家庭,父親是巴士司機,母親是護士,她還有一個姐姐和兩個弟弟。一家人親密和睦,是一個有愛的大家庭。

艾莉森16歲畢業於一所天主教女校,在做過幾份臨時的工作後,獲得了一個穩定的銀行櫃員職位。熟悉艾莉森的人都說她是一個善良、溫柔,還有些害羞的女孩,是那種你希望你的兒子能帶回家的那種女孩。

1986年10月,17歲艾莉森和朋友在一家愛爾蘭酒吧認識了剛剛來到倫敦的24歲的約翰。約翰高大英俊,有着愛爾蘭男人的獨特魅力,艾莉森很快就被他迷住了,而艾莉森的美麗和純真也打動了約翰,他成爲了艾莉森的初戀。兩年後的1988年10月,兩人訂婚。

米歇爾1971年出生在南倫敦一個富裕的工人家庭,父母和睦友善,家中只有米歇爾和麗莎兩個女兒。米歇爾16歲中學畢業後,在丘吉爾診所兼職會計工作。

據約翰說,因爲工作原因,他很頻繁地和米歇爾打交道,記不清到底是誰先主動的,兩人在約翰和艾莉森訂婚前的兩個月,在診所的宿舍裡發生了關係,據說這是米歇爾的第一次。之後,約翰和米歇爾將週一固定下來,作爲他們的“甜蜜日”。自始至終,米歇爾都知道艾莉森的存在。

1990年6月,約翰和艾莉森在愛爾蘭舉辦了盛大的婚禮。米歇爾和麗莎作爲男方賓客參加了婚禮,約翰爲姐妹倆支付了旅行所需的所有費用。婚禮前的單身漢之夜,米歇爾和約翰共同度過。

婚禮上,來賓們按照習俗依次上前親吻新人,米歇爾也禮節性地輕吻了約翰的臉頰,但在案發後卻被媒體大肆渲染稱,米歇爾當着新娘艾莉森的面深吻新郎,進行挑釁。

結婚之後的艾莉森住進了約翰的宿舍,也和米歇爾有了較多來往。據艾莉森的一位密友說,艾莉森當時雖然不知道約翰和米歇爾的婚外情,但有時也會感到有些困惑,約翰和米歇爾似乎過於親密了。

而米歇爾有一次無意間看見約翰和艾莉森夫婦在宿舍裡親熱,她感到了心碎,在日記中寫道:“我覺得自己被利用了,忍不住哭泣。”隨後,她的悲傷轉爲憤怒,又在日記中寫下了對艾莉森的仇恨,以及想要她消失的願望。

1991年1月,約翰和艾莉森在離診所不遠的街區租下一套公寓,搬離了丘吉爾診所的宿舍。因爲約翰和艾莉森都沒有車,米歇爾開着車幫他們搬家。

婚後的約翰依舊和米歇爾保持着情人關係,直到6月3日艾莉森被謀殺的那天。

被捕後,米歇爾和麗莎都拒不認罪,但警方認爲目前掌握的證據已經足夠將姐妹倆送上審判席。

(艾莉森的父母在去法院的路上)

1992年7月9日,米歇爾和麗莎謀殺艾莉森一案在倫敦老貝利法庭開庭。控方向法庭提交了上文所述的一系列證據,並總結,米歇爾陷入和約翰的婚外情,因爲仇恨和嫉妒,精心策劃並謀殺了艾莉森,在這一過程中,麗莎幫助了她,成爲謀殺的共犯。

辯方針對控方提交的證據一一反駁。

首先,控方認爲,艾莉森在案發當天下午5點02分從銀行下班,5點37分回到家中,在6點左右死亡。謀殺發生在5點37分至6點鐘,而米歇爾和麗莎在這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明已經被推翻。

辯方提出新的信息,據約翰稱,案發當天下午4點30分,艾莉森給他打了一個電話,說她今天在回家的路上要辦一些事(具體什麼事情,約翰不記得了),所以艾莉森當天很可能在5點37分時尚未回到家中。

另外,艾莉森所在的公寓樓裡有一位73歲的老太太,平日裡總是喜歡坐在窗邊曬太陽,看着公寓樓下來來往往的人。她在接受警方詢問的時候,準確地說出了艾莉森當天的穿着,並且告訴警方,因爲她每天都收看BBC的6點鐘新聞(每天晚上6點播出),所以她可以清楚地知道艾莉森是在傍晚6點之後纔回到公寓的。

警方覺得這位老太太年紀大了,證詞不可靠,所以就直接忽略了,但辯方律師認爲警方是有意瞞下的,因爲米歇爾姐妹在傍晚6點鐘時的的確確被很多人證明,是在診所內的,如果艾莉森在6點時還活着,那麼米歇爾姐妹就不可能和她的謀殺有關。

其次,針對麗莎在艾莉森公寓留下的指紋,辯方也進行了辯解。

大概在謀殺發生之前的三個星期,米歇爾和麗莎曾經來到艾莉森的公寓,問她是否需要清洗窗戶的服務。因爲她們的父親經營一家小型的清潔公司,所以姐妹倆可以利用父親的一些清潔設備來爲自己賺取一些外快。

因爲艾莉森沒有接受她們的服務,所以米歇爾也沒有和約翰提起過這件事,但是麗莎的指紋很可能就是在這次的拜訪中留下的。

但專家們認爲,指紋是在案發前後72小時之內留下的,對此,辯方沒有發表評論。

第三點,針對米歇爾的日記內容。

辯方認爲,檢方剝離了整個日記的語境,故意斷章取義。警方拿到的是1990年的米歇爾日記,當時的米歇爾是在最爲迷戀約翰的時期寫下的那些很極端的語句。如果通讀整本日記的話,就會發現,在那之後,米歇爾對約翰的感情開始變淡,並且還流露出對艾莉森的同情。

因爲沒有發現米歇爾1991年的日記,警方推測在1991年的日記中米歇爾寫下了她的犯罪計劃,在實施犯罪之前就毀掉了它。但辯方認爲,如果米歇爾擔心警方會發現她日記中的內容,她沒有理由不一起毀掉1990年的日記,因爲1990年的日記中的內容同樣對她不利。

辯方還稱,米歇爾之所以會寫日記,是爲了宣泄在這段感情中的痛苦,後來她對約翰的感情轉淡,沒有了痛苦的情緒,自然就不需要再寫日記,所以警方纔找不到她根本就不存在的1991年的日記。

第四,辯方依舊堅持米歇爾和麗莎在案發前後的不在場證詞。辯方還認爲,米歇爾的銀行卡取款記錄不能說明她當時就在取款的地點,她的銀行卡被盜刷了。米歇爾還聲稱,她的銀行卡之前也被盜刷過好幾次,但因爲數額都不大,她就沒有向銀行報告。

最後,辯方提出,艾莉森所在的街道上前不久發生過陌生人入室搶劫的事件,所以他們認爲艾莉森被殺是因爲一名暴徒入室搶劫造成的,和姐妹倆無關。

審判從7月9日持續到7月24日,由於媒體帶來的熱度,法庭內座無虛席,擠滿了記者和大批前來圍觀的倫敦市民。

聽審的人羣中有一位名叫伯納德的31歲男子,他在酒吧夜店做安保工作,身上揹負着一些打架鬥毆的案底,對警察及司法系統極其熟悉也極其痛恨。伯納德算是一個混跡倫敦的江湖人士,但他同時也很熱心公益,此前剛剛結束了一項幫助病童的請願活動。

(伯納德現照)

在聽審過程中,伯納德認爲,控方給出的都是間接性的證據,在此案中,警方沒有找到兇器,沒有直接的目擊證人,更沒有法醫學上的生物性證據。並且,以伯納德的江湖經驗來看,米歇爾和麗莎就是普普通通的鄰家女孩,根本幹不出捅人54刀這樣的殘暴行徑。於是,伯納德認爲,這又是一起警方構陷無辜之人的案件,並樂觀地認爲米歇爾姐妹的罪名不會成立。

然而24日,法官宣佈陪審團的決議。米歇爾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麗莎協助謀殺,因爲未成年(17歲),被判決無限期羈押(直至法官認爲她已經不具備社會危害性)。

米歇爾和麗莎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服,提起上訴。審判結束後,伯納德和米歇爾及其家人取得了聯繫,他在此後的上訴準備過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他還發起了“釋放姐妹花”的社會請願,並動用自己的關係,在倫敦的各大媒體上披露辯方律師所找到的給姐妹倆定罪的證據中的種種問題。

在米歇爾和麗莎的家人以及伯納德一年多的努力之下,1993年6月11日,二審開庭。

辯方繼續強調,檢方缺乏任何實質性的證據,除了艾莉森公寓門後留下的麗莎的指紋以及那名叫賴特的外科醫生的模糊指認外,檢方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米歇爾和麗莎在1991年6月3日的傍晚去過艾莉森的公寓。

辯方這一次在法庭上主要攻擊賴特醫生的證詞。辯方以他的證詞不足以採信爲由,要求法庭不予考慮。

根據警方的調查,賴特醫生在警方第一次排查時說,自己在6月3日沒有見到過不尋常的事情和人,而報紙和電視開始廣泛報道艾莉森被謀殺的案件後,賴特醫生纔在第二次警方問話中說出曾見過兩名年輕女性從艾莉森的公寓走出。

賴特醫生反駁稱,當時看到兩名年輕女性並不是不尋常的事情,所以他沒有對警察提及。直到他看到報紙後,才意識到自己當時可能看到了兇手。

但賴特醫生給過警方的好幾次證詞中有不一致的地方,有一次他甚至說其中一名女孩好像是黑人。後來警方還讓他在一排女孩中指出他看到的那兩個女孩,他也沒能指認成功。

辯方成功挑戰了警方唯一的目擊證人。

此外,根據伯納德的策略,辯方提出,一審中的陪審團成員受到媒體對米歇爾負面報道的極大影響,在沒有切實證據的情況下,做出了不客觀的判決。

在很多聳人聽聞的標題下,諸如“愛情、慾望和致命的癡迷”,“完美新娘命喪情婦之手”等等,媒體先於法庭就對米歇爾定了罪。基於媒體這樣鋪天蓋地的報道,很多陪審團成員甚至是懷着復仇的心理,一定要將米歇爾定罪。

最後,法官在判決前先做了如下陳詞:

“沒有目擊證人說這兩名被告中的任何一人殺了艾莉森;沒有目擊證人能證明她們在相關時間出現在艾莉森的公寓;這是一個依賴於權衡各個間接證據,並將它們像拼圖一樣拼湊在一起的案例。”

“陪審團不能有道德審判。在我看來,法官也不能有道德審判,我們只是來履行一項工作。不可避免地,我們所有人都對我們在本案中聽到的一些當事人的道德有一些看法。鑑於媒體報道造成的偏見,對艾莉森被殺一案的審判永遠不可能公平,因此,本案不可以再審或重審。”

隨後,米歇爾和麗莎被宣佈無罪,當庭釋放。姐妹倆走出法庭時,還特地穿上一件印有要求釋放某人的請願T恤,在她們看來,此人和她們一樣是被司法系統構陷的無辜人士。

(左爲米歇爾,右爲麗莎)

出獄後的米歇爾決定和伯納德一起,將自己的經歷寫成書出版。此時的伯納德因爲之前將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幫助姐妹倆上訴中,和女友的關係破裂了。之後,米歇爾和伯納德越走越近,最終發展成男女朋友,並住在一起。

但是隨着同居生活的開始,米歇爾的專橫性格和控制慾逐漸暴露。她要求伯納德隨時給她打電話,彙報他的行程以及和誰在一起、在做什麼。只要米歇爾有時間,她就會跑去伯納德上班的酒吧,監視他的一舉一動。

一天,伯納德爲了寫書,在家中整理米歇爾的各類法律文件,他發現一封律師信,信的日期顯示是在米歇爾被捕不久之後,律師寄給她的。伯納德打開信,匆匆掃了眼之後就覺得渾身發涼,甚至不敢再看第二遍。

這封信擊碎了他的信念。

信的內容裡有大量的法律術語,但是有一個事實是清晰的,米歇爾向自己的律師承認,她謀殺了艾莉森。這樣的信件應該還有幾封,這只是其中一封。當時檢方有可能爭取到麗莎,和她做認罪協議,基於這樣的前提,米歇爾告訴了自己的律師事情的真相,並討論怎樣做對自己最有利。

憤怒、羞愧等種種複雜的情緒讓伯納德在第一時間衝過去和米歇爾當面對質。米歇爾在震驚之餘,也向伯納德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爲。

米歇爾說:“這不是我的錯,是艾莉森自己造成的。”她說,案發前不久,艾莉森對她說,他們夫妻倆將搬去愛爾蘭定居,在那裡買房子,生孩子,迎接全新的生活。米歇爾質問約翰這件事情,約翰完全否認,說他們沒有任何離開倫敦的計劃。於是,米歇爾認爲,這是艾莉森在向她挑釁,故意刺激她。

於是,6月3日那天下午,米歇爾說,她準備去和艾莉森好好地談一談,麗莎執意要和她一同前去。但麗莎不知道的是,米歇爾從她們父親的工具箱內拿走了一把鋼尺,這把鋼尺的一端被磨成了刀尖。

米歇爾和麗莎開車前往艾莉森的公寓,將車停在街道上。當她們看到艾莉森走在路上時,她們從車裡出來,迎向艾莉森。米歇爾對艾莉森說,約翰讓她過來取存放在他們公寓的診所所需的那兩個大花盆,於是艾莉森帶着她們去了公寓。

米歇爾說到這裡時,停頓了下來:“我本來只是想嚇唬她一下而已。”

“然後發生了什麼?”伯納德追問。

“我抓住了她,然後就捅了她,之後的所有事情都變得很模糊。接着,麗莎把所有的東西(作案時沾了血的衣服和兇器)都放進袋子裡,我們一起開車趕回了診所。”

從震驚中恢復的伯納德迅速搬離了和米歇爾同居的公寓,並很快和前女友黛布拉複合。之後長達幾個月的時間裡,黛布拉持續接到米歇爾的電話,米歇爾在電話中反覆告訴她,自己和伯納德相愛的故事,以及伯納德爲了她的自由做出過多少努力,這些電話經常使得黛布拉情緒崩潰,嚎啕大哭。而黛布拉晚上獨自在家中時(伯納德的酒吧工作時間在晚上),還總是會接到只有呼吸聲的騷擾電話。

這些使伯納德終於明白,這就是米歇爾的本性。當她的生活不如意時,她解決痛苦的方式就是將他人拖入地獄。

之後,伯納德花費數年的時間,和艾莉森的家人一起,企圖讓米歇爾伏法,但終告失敗。2001年,他寫下了親歷的整個事件,並出版成書,標題的一部分出自米歇爾的日記——《終極解決方式:艾莉森謀殺案和一場說出兇手名字的鬥爭》。

美麗的艾莉森在花樣年華無辜慘死,大家都知道兇手是誰,卻無法使之受到懲罰。多重原因導致了這樣的結果:兇手的狡猾、僞裝,矇騙了包括伯納德在內的很多善良的人,以及陪審團制度的侷限性,最終使得正義在此案中蒙塵,艾莉森的冤屈永不得伸張。

最後,用一首小詩來結束這個令人悲傷的案件,也是伯納德書中的結尾。這首小詩由艾莉森創作,並被刻在了她的墓碑上,願她安息:

七日

很久很久以前,當一切都是黑暗的,沒有雨和雪,

上帝首先創造了天堂,然後是大地,

他讓太陽和月亮誕生,

白天和夜晚都變得明亮,

願有陸地,願有海洋,

願樹上有走獸和飛鳥,

然後他創造了男人,然後是女人,

他讓他們就像我和你。

艾莉森·肖內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