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法院建立“大黃山”司法協作機制
8月8日,黃山、池州、安慶、宣城四市法院在黃山市召開會議,共同簽署《深化司法協作服務保障大黃山建設框架協議》。根據《協議》,四市法院將秉持依法協作、多贏共贏、優勢互補、全面推進的協作原則,開展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文化遺產協同保護、市場秩序協同維護、審判能力協同提升。
爲呵護好大黃山地區的生態環境系統,四市法院將合力打擊跨市域水污染、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破壞動植物資源等犯罪行爲,強化山水林田湖一體保護。除此之外,還將探索構建異地修復機制,設立邊際生態環境司法修復示範基地。
在文化遺產協同保護領域,四市法院將合力打擊盜竊、損毀、倒賣文物等犯罪,聯動化解涉非遺項目、景區和民宿項目糾紛,並加大地理標誌、馳名商標等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四市法院還將合力懲治強迫交易、非法經營、虛假廣告、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和詐騙犯罪,堅決打擊涉“黑出租”“黑導遊”“黑商販”等擾亂旅遊市場行業秩序違法犯罪行爲。同時,推進大黃山重點景區巡回法庭、司法服務點全覆蓋建設,依託線上調解等平臺爲異地起訴的旅遊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解紛服務。
在審判能力協同提升方面,四市法院將加強人才培養和資源共享,強化全流程協作配合,促進類案裁判統一。除建立司法協作機制外,四市法院還聯合發佈了服務保障大黃山世界級休閒度假康養旅遊目的地建設典型案例。(記者 袁中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