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虛增收入86億,錦州港造假爲了銀行貸款?
最近,一家上市港口企業因財務造假被處罰。
6月1日,錦州港(600190.SH)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因連續4年財報虛假記載,公司和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多人被罰,擬罰款金額合計達2300萬元。其中,徐健、劉輝作爲錦州港的董事長、總經理,違法行爲惡劣,違法情節較爲嚴重,擬被十年以上市場禁入。
同時,錦州港的股票簡稱也將變更爲“ST錦港”。
資料顯示,錦州港是中國獲得蒙俄能礦資源最近的國際港口,是中國內貿散糧中轉第一大港、遼東灣世界級煉化基地的能源保供港、京津冀重大產業轉移物流配套承接港,同時也是全國億噸大港之一。
2024年第一季度財報顯示,錦州港第一大股東大連港投融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爲國資背景;第六大股東錦州港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爲國企。
在如此背景下,錦州港爲何要財務造假?
01
4年虛增營收超86億元
《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指出,錦州港爲了做大收入和利潤、滿足銀行貸款需求,與七家公司開展大宗貿易業務。
2018年至2021年,錦州港向大連和境、寧波百榮、上海銀鴻、寧波朗逸、重慶嶽城川聚五家公司採購電解銅、瀝青、鋁錠、棉花、橡膠等大宗商品,與此同時與上海盛轍、舟山豐聚益尚兩家公司簽訂銷售合同。
錦國投曾爲錦州港全資子公司,2018年6月後錦州港持有錦國投股權比例下降至33.34%,但仍爲第一大股東。錦國投統一管理錦州港上游供應商、下游客戶公章使用、合同簽訂、銀行賬戶轉賬,配合錦州港開展貿易業務。
採購資金從錦州港流出後經過五家供應商進入錦國投集團名冊公司(資金池),當錦州港客戶上海盛轍、舟山豐聚益尚需要支付錦州港貨款時,錦國投集團名冊公司(資金池)將資金支付給這兩家公司,由這兩家公司支付給錦州港。
經查,錦州港與上述七家公司開展的貿易業務無商業實質。
也就是說,錦州港式通過空轉貿易、資金循環來進行財務造假。在貿易業務中,並沒有貨物交易,只有資金流轉。
通過這種手段,錦州港2018年-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21.2億元、39.47億元、24.82億元、7511.4萬元,分別佔當年營業收入的35.81%、56.13%、36.47%、2.56%;虛增利潤總額2070.91萬元、3899.88萬元、4415.74萬元、7511.4萬元,分別佔當年利潤總額的5.67%、17.78%、18.3%、47.85%。4年時間合計虛增了超86億元的營業收入。
在此次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中,證監會指出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主要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是錦州港貿易業務虛假記載的主要領導者。劉輝通過錦國投具體管理錦州港上下游公司與錦州港開展貿易業務,造成了錦州港貿易業務收入的虛假記載。劉輝在2018年至2021年度報告上籤署了書面確認意見,未提出異議。劉輝是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時任董事長徐健全面負責公司業務。經查,徐健除了召開董事會、股東會、重大事項等時間外長期不在錦州港實地辦公,主要通過大連港投融資控股集團對錦州港進行管理。徐健疏於管理、怠於履職,是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錦州港財務造假一事是如何浮出水面的呢?
2022年4月錦州港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公司對相關貿易收入的確認方法更正爲“淨額法”,需調減2020年度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同時對受影響的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進行追溯調整。同年6月,錦州港便因此收到了遼寧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幾天後,錦州港回覆上交所出具的2021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時表示,2021年度,公司對部分客戶及供應商的背景進行了更爲詳盡、審慎的調查,發現公司聯營企業錦國投(大連)發展有限公司對本公司部分客戶及供應商能夠施加影響。
錦州港表示,上海盛轍、舟山豐聚益尚的實控人豐興波,大連和境、寧波百榮、上海銀鴻、寧波朗逸、重慶嶽城川聚的實控人譚捷曾與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存在業務合作關係。2016年5月,錦州港成立錦國投作爲主題的輔助經營板塊平臺,劉輝爲錦國投董事長。在曾經的合作關係下,劉輝與豐興波、譚捷又繼續開始業務合作。
同年7月,錦州港又收到了上交所的通報批評,對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徐健、時任總裁劉輝、時任財務總監李挺予以通報批評。
2023年11月,錦州港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02
滿足銀行貸款需求
《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指出,錦州港的目的是“滿足銀行貸款需求”。
2018年報披露,公司尚未使用的各銀行綜合授信總額度爲18.57億元。彼時,錦州港表示,公司通過經營業務產生的資金及銀行及其他借款來籌措營運資金。2021年報披露,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擁有國內多家銀行提供的銀行授信額度,金額101.24億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額爲87.68億元。
同時,錦州港還有不少重要在建工程的資金來源於自籌及貸款。2018年報披露,錦州港西部海域防波堤工程、糧食現代物流項目工程(一期)、錦州港庫場升級改造工程、平房倉二期工程,預算數分別爲4.65億元、4.71億元、2.21億元、1.21億元。截至2018年末,錦州港在建工程餘額爲6.18億元。
到2021年末,錦州港在建工程餘額增長至9.18億元。其新增了需要自籌及貸款的在建工程爲:錦州港第三港池301#原油泊位改建工程、錦州港第二港池集裝箱碼頭二期擴建工程。
不過,在貸款的同時,錦州港還在搞理財。2017年,公司通過錦國投(大連)發展有限公司等原全資子公司購買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作爲受託人的“華信•華冠156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17.08億元份額,截止2018年12月31日,錦國投已全部贖回華信信託理財產品,並取得投資收益。
2019年,錦州港計劃使用不超過15億元的自有階段性閒置資金進行短期投資理財(單筆理財產品期限不超過12個月),資金可循環使用;報告期內,公司購買理財產品金額的最高時點爲2.36億元。2021年,錦州港再次計劃使用不超過10億元進行短期投資理財;2022年報顯示,公司購買理財產品金額的最高時點爲1000萬元。
期間,錦州港還通過股權交易獲得了收益。2018年,錦州港出資20億元成立了錦州騰銳投資有限公司,並通過錦州騰銳投資20億元對遼寧寶來化工進行增資,錦州騰銳持有遼寧寶來化工37.74%的股權。2019年,遼寧寶來化工再度增資,錦州騰銳持股比例降至30.77%。
2020年,錦州騰銳將持有的遼寧寶來化工30.77%股權轉讓給寶來集團,轉讓價格爲20.68億元。2023年12月,錦州港披露股權轉讓交易事項完成,公司全額收回股權轉讓款20.68億元,以及資金佔用費2.92億元。
03
業績增長難
此外,錦州港也面臨一定的增長困境。
資料顯示,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提供港口服務業務,港口作業主要貨種爲油品、糧食、建材、金屬礦、集裝箱。主要客戶羣集中在港口經濟腹地的上下游企業,包括石油加工、鋼鐵生產、糧食購銷、物流企業等。
2023年,錦州港收入28.16億元,同比減少4.79%;歸屬淨利潤8208.24萬元,同比減少35.71%;扣非淨利潤更是爲-1352.32萬元。2024年第一季度,錦州港收入5億元,同比減少43.28%;歸屬淨利潤2200.24萬元,同比減少14.19%。
但全國港口行業在增長。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港口完成貨物吞吐量169.7億噸,同比增長8.2%;2024年1-3月全國港口貨物、集裝箱吞吐量分別同比增長6.1%、10%。
根據華創證券統計,2023年港口行業上市公司合計實現營業收入1976.38億元,同比增長1.77%;2024年第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490.69億元,同比增長6.3%。在港口行業主要上市公司收入及增速、歸母淨利潤及增速上,錦州港的排名靠後。
此外,錦州港的股東們也在頻繁減持。
據2021年報顯示,第二大股東西藏海涵在2021年末持股比例爲15%,之後陸續減持,2023年第三季度持股比例降至14.27%,合計減持了1463.3萬股。
東方集團的減持更加頻繁,2021年半年報顯示,東方集團持股15.39%,到2024年一季度,其持股已降至2.91%,合計減持2.5億股,其持股排名也從第三降至第六。2022年12月,東方集團因未及時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2月,證監會便提到,堅持“一案多查”,全面排查涉案相關中介機構,對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中介機構加大懲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門人”職責。
在錦州港的財務造假中,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華所”)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市場也有觀點認爲,大華所未履行好“看門人”職責。
而在近段時間,大華所就因金通靈財務造假被罰。5月10日,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向大華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大華所在對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期間,未能勤勉盡責,依法對大華所及相關人員處以行政處罰。大華所被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2024年11月10日大華所恢復從事證券服務業務。
如今,在加強監管的大趨勢下,不論是什麼背景的上市企業,被查出財務造假後都會被ST。同時不論是上市公司,還是中介機構,在財務造假方面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作者丨芋頭
來源丨徵探財經(ID:teccj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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