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41刀砍殺僱主母女 「似仍有一絲悔意」獲判免死
▲蔡永清殺人後坦承犯行,因此被法官認爲「似仍有一絲悔意」,免判死刑。
殺一、兩個人真的不會判死刑嗎?高雄貨櫃車司機蔡永清因爲和余姓女僱主有財務糾紛,竟持刀闖入對方住處縱火,並狠砍41刀殺害餘婦及其女兒,被檢方求處死刑。但法官審理後認爲,蔡永清在審理過程坦承犯行,「內心似仍有一絲後悔改過之意」,沒有處以極刑的必要,判他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今年60歲的蔡永清是44歲余姓婦人僱用的貨櫃車司機,兩人進一步成爲男女朋友後,因爲房屋收益發生糾紛,他認爲自己被餘婦利用,竟萌生殺意。2014年9月14日上午,他帶着水果刀和打火機闖進女友住處縱火,沒想到原本在睡覺的餘婦被火勢驚醒,氣得大罵蔡永清爲何放火。
蔡永清見縱火殺人的計劃失敗,竟拿出水果刀追殺餘婦,狂砍25刀直到對方斷氣才停手,這時餘婦年僅19歲的女兒也因爲火警下樓查看,當場撞見母親被刺殺,來不及逃跑也被蔡永清狠砍16刀滅口。
事後檢方請求高雄法院從重判處死刑,法官審理後認爲,蔡永清事先縝密佈局殺人計劃,不只殺害餘婦,連其19歲女兒也不放過,手段兇殘,惡性重大,但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內心似仍有一絲後悔改過之意,良心尚未完全泯滅,尚難認其已無一絲懺悔之意」,最後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