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敢放棄太平島!宋楚瑜:依瀆職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

太平島國際法庭判定是「岩礁」而非「島」。(圖/東森新聞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南海仲裁案出爐,荷蘭海牙聯合國法庭判定,九段線沒有歷史依據。同時,太平島是岩礁不是島。對此,親民黨12日下午發出六點聲明,並指出任何政府官員主張決策放棄太平島,或因作業失誤而丟失太平島,均應依刑法第120條瀆職罪起訴,「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9日也表示,堅持中華民國過去在南海的主權,「絕對不會放棄太平島」。

一、南海各島礁爲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南海11段U形線更是中華民國自1947年以來所提出之主張,長久未有來自此一地區其他國家強烈異議世界各國或所謂國際法庭,以各種虛僞理由或以任何技術手段,提出對於南海島礁有違事實的仲裁或宣示,中華民國政府應概不承認。

二、中華民國長期以來擁有主權並有效統治之太平島,絕不受任何威脅利誘而放棄。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在中日和約第二條條文中,日本明確承認已在金山合約中放棄對於臺灣澎湖羣島以及南沙羣島西沙羣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也就是說,日本表態承認臺灣、澎湖羣島以及南海諸島之主權歸屬於中華民國;1954年,中華民國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56年,中華民國在太平島改由中美共同訓練、配備美式裝備海軍陸戰隊駐守,以防止任何其他國家的侵入;以上均證明中華民國擁有南海、特別是太平島的主權。因此,任何形式對於太平島的侵犯行爲,皆將視爲對於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的侵犯,政府應動用一切力量捍衛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的完整。

三、任何政府官員如主張或決策放棄太平島,或因作業失誤而丟失太平島,均應依刑法第120條瀆職罪起訴,其條文爲:「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面對今後可能升高的南海軍事對峙危機,我軍方更應加派海軍艦艇、充實補給、加強守備兵力,防止任何其他國家以對抗爲由襲佔太平島,確保我國主權與領土完整。

五、呼籲透過協商,由南海周邊國家共同建立「南海通行熱線機制」,維護各國海、空航行船艦飛機自由無害通過之權益

六、政府應重申維護我固有疆域與領土完整之決心,呼籲南海各國應避免軍事衝突,透過協商、共同開發南海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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