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案關3年多 賴素如假釋出獄
臺北市前議員賴素如昨假釋出獄,至士林地檢署報到後,雙手合十說「謝謝」搭車離去。記者蕭雅娟/攝影
六十歲賴素如昨下午二時許在親友陪同下,步出宜蘭監獄,依規定廿四小時內至戶籍地管轄地檢署報到。她攜帶保護管束命令、假釋證明文件等資料抵士檢執行科,經檢察官制作保護管束筆錄,完成報到程序後,再轉往觀護人室報到。
觀護人對賴素如說明假釋期間應遵守注意事項,提醒若要出境或遷戶籍等應先提出申請,且須經檢察官覈准,並定期回到觀護人室報到。賴素如昨辦妥保護管束手續後,恢復自由身,面對媒體雙手合十說「謝謝」搭車離去,未多發一語。
賴素如在任臺北市議員期間審查雙子星大樓開發案,二○一一年十一月廿九日,在九品律師事務所會議室透過彭姓白手套,向太極雙星團隊貪污收賄一百萬元,並在審議相關預算時,賴素如提出捷運局應以私地主投資評比爲優先,若無合格者,再由公地主接手,否則開發案預算不得動支的附加但書初稿,請求出席委員支持;最後此案遭市議會決議刪除但書,隔年賴素如退回一百萬元。
二○一三年間賴素如遭依貪污罪嫌起訴,一審判刑十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二審改判九年徒刑褫奪公權九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七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最高法院二○二○年駁回上訴定讞。同年十二月三十日執行,入監前她喊冤,沒有犯罪,沒有收賄;賴素如入監服刑獲假釋機會,假釋保護管束期間定期向觀護人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