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屍案判無罪 謝志宏可望獲3417萬冤獄賠償創最高紀錄

臺南歸仁雙屍命案死囚謝志宏今(11)宣判無罪,共可獲得賠償1728萬8000元。(中時資料庫)

臺南市歸仁區雙屍命案死囚謝志宏,今(11日) 因檢方未提上訴,全案獲判無罪。謝志宏在審理期間遭到羈押19年,總計6834天,律師團近期內將向臺南高分院提出刑事補償的聲請。根據《冤獄賠償法》,謝志宏可申請一天3000元至5000元的賠償,預計未來若以最低3000元計算,將可獲得賠償2050萬,若以5000元計,則可獲3417萬,極有可能創下臺灣冤獄賠償最高紀錄

目前國內最高冤獄賠償案例,是1995年死囚徐自強因綁架勒贖案遭羈押16年後被判無罪,徐自強聲請冤獄賠償共2814萬。

另外2018年8月死囚鄭性澤被控殺警,經臺高分檢提再審後獲改判無罪確定後, 當時他遭到囚禁4322天,經聲請每天5000元刑事補償金臺中高分院審理後,判決他可獲每天4000元刑事補償,共獲賠償1728萬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