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微型電動二輪車 6年事故逾3500件

微型電動二輪車今年11月30日前需投保強制車險,並申掛車牌才能上路。記者餘承翰/攝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前年修法,微型電動二輪車今年11月30日前需投保、掛車牌才能上路。經統計,雙北微型電動二輪車從2018至今年5月,北市事故達1394起、582人傷亡;新北2201起事故、傷亡1881人,新北今年1至5月違規取締866件,以外籍人士居多,新北交大分析,使用者以移工爲大宗,因不用考照、易購買,是移工偏好的交通工具。

據監理所統計,北市約600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目前申請牌照數4997張,約1成5未領牌。北市議員陳宥丞說,部分車主可能不知道要領牌才能上路,市府應趁最後不到半年,加強宣導相關配套,包括騎乘時速上限、停放地點、是否戴安全帽等。

議員汪志冰也說,先前因免照、方便取得,讓車輛愈來愈普及,肇事地點主要在人行道、自行車道,但因微型電動二輪車法規屬於慢車,在臺北市不可以走人行道及自行車道,仍有許多民衆霧煞煞。

北市交通局科長朱宸佐表示,電動自行車已更名爲微型電動二輪車,依規定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車險,且年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需佩戴安全帽、不可騎上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不載人、不載貨,最高速限爲25公里。今年11月30日起未領用號牌上路者,將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新北交大也製作多國語言版本文宣,針對外籍人士、青少年加強宣導。

另,北市議員柳採葳也質疑,路上常看到另一款電動輔助二輪車,不在此次未領牌不可上路車種範圍,但北市電輔自行車去年事故數228件,只比微型電動二輪車233件少5件,籲電輔自行車也應該納管。北市交大表示,要由交通部統一規範,會向中央反映。

消基會董事暨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的確應評估是否納管,納管後是否要戴安全帽、行駛路段限制等,會有一些不便,但從事故型態與件數來看,確實要正視。

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統計,臺北市2021至2023年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數分別爲214、260、233件;電動輔助自行車2021至2023年事故數爲108、165、228件,其中2023年僅差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