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 防制交通事故屏警祭出6項策略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屏警祭出6大策略防制交通事故。(警方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屏警祭出6大策略防制交通事故。(警方提供)

立法院日前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將納牌管理,並增訂違規騎乘及改裝相關罰則,爲此,屏東縣警局針對縣內易肇事路口,祭出6項策略,盼能借此防制事故發生。

屏東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莊正熙指出,電動自行車過去因不需申請牌照、投保強制險,常衍生車禍、無法理賠等爭端;政府爲此修法加強納管,並更名爲「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需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騎乘上路。

若未領牌上路,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置保管車輛;若未投保強制險,將處新臺幣750元以上至1500元以下罰鍰。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屏警祭出6大策略防制交通事故。(警方提供)

警局則將針對轄區微型電動二輪車易肇事或多事故路段,統計分析肇事時段、型態及主要肇因,彈性規畫執法勤務,平時執行各項交通執法勤務,如發現違規行爲,將主動攔查取締。

經分析縣內交通事故概況,主要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如超速)約42%,其中機車族羣未戴安全帽人數中,受傷比例約81%,故防制重點爲機車族羣、路口事故、側撞類型,警局爲此祭出6大防制策略,包括速度管理、安全帽違規取締、號誌運用、路口違停取締、科技執法及行車視距檢視,加強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屏東縣警局長劉印宮呼籲,民衆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雖無需駕照,但需年滿14歲才能騎乘,且騎乘時必需配戴合格安全帽,並且不得載人、不超速(時速25公里以下)、不酒駕等,遵守標誌、標線及號誌行駛,夜間騎乘時記得要打開燈光,警局將積極配合政策執行維護交安工作,共同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