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網購違規賣肉產品!8家電商、62位賣家遭罰最高15萬

大陸雞爪。(圖/防檢局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防檢局今(25日)發新聞稿指出,非洲豬瘟疫情依然嚴峻,目前強力查察電商平臺刊登及販售違規境外動物產品情況,查獲電商平臺刊登違規案件主要爲肉鬆餅、雞皮餅乾鳳爪含肉自熱小火鍋等境外含肉產品,截至目前,已有8家電商、62位賣家遭裁罰,最低3萬元以上,最高15萬元以下。

防檢局表示, 108年12月13日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強化電商平臺等販售檢疫物之管理,增訂第38條之3規定,對於網際網路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之販賣至國內,其廣告刊登者、平臺提供者等,應依公告採取必要措施,如確認販售之檢疫物爲合法輸入、加註宣導防檢疫警語及限制接取、瀏覽或移除相關網頁內容加強圍堵,違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防檢局指出,經10個月實施,今年1至4月每月平均252件,自5至10月止,降至每月平均127件。另外,最近裁處的62件案件中發現許多賣家於電商平刊登廣告販售境外含肉食品補貼收入,在買家下單後,賣家才向國外訂購。依前述措施,雖然貨品尚未輸入,但賣家在廣告刊登前沒有詳查貨品是否含有肉類成分及我國輸入檢疫規定,導致觸法而遭重罰

防檢局說明,11月適逢各跨境電商平臺年度網購促銷活動,已有62位賣家遭開罰,分別在PCHome違規74件、雅虎18件、露天9件、蝦皮2件、樂天及momo各1件。也罰了8家平臺,包括PCHome、雅虎、momo、樂天、蝦皮、露天、淘寶臺灣、17Life。以上若是販售豬肉依《動傳法》開罰15萬,其餘肉品則爲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