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交易迷局:規則隨時調整 價格玩“心跳”
本報記者 蔣牧雲 何莎莎 上海 北京報道
數字經濟背景下的新晉“網紅”——人工智能正佔據着衆人視野,而上一任“網紅”——數字藏品(NFT)亦悄然發展出全新的業態。
相較於以往簡單的交易,當前數字藏品衆多眼花繚亂的玩法和波動極高的價格吸引了很多消費者,尤其受到年輕消費羣體的追捧。“一個藏品一天內就可以從1818元漲到3500元,溢價很多。”某數字藏品消費者打開交易軟件截圖並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數字藏品交易平臺的花式操作,讓參與者在受到迷惑的同時,也承受了不少資金虧損。爲此,多位業內專家均提醒,消費者需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尤其對於價格虛高完全背離市場規律甚至常識的數字藏品交易,務必警惕。
隨時“蒸發”的價值
隨着幾年的發展,目前數字藏品玩法多樣,已經不限於簡單的點對點交易,更是延伸出了“空投”“合成”“銘文”“盲盒”等各種玩法。比如,“空投”即數字藏品平臺免費給消費者投放藏品,要獲得“空投”往往需要消費者達成一定門檻,比如拉新、加入社羣等。“合成”則指消費者集齊幾份規定的藏品,合成爲一份新的藏品。在業內人士看來,諸多玩法的本質其實都是營銷手段,通過增強消費者參與和用戶體驗,來滿足消費者對稀缺性、驚喜感的追求,從而吸引更多消費者參與到平臺的交易活動中。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平臺的玩法規則隨時可能調整,時常讓用戶感到措手不及。比如,有消費者向記者反映,其在名爲Hotdog的數字藏品平臺上購買的藏品,時常會被下架、分解,或置換爲其他非藏品的道具。記者也注意到,該平臺的《數字藏品服務協議》中顯示:“平臺有權隨時根據業務發展、您合法合規使用本平臺的情況,及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對您委託儲存的數字藏品進行凍結、作廢、收回、提取、換鏈處理。”
通過Hotdog App,記者查看到,平臺對分解、置換等確實進行了公告,但公告預留的時間較短。以3月14日的公告爲例,平臺於當日13時10分發出公告稱,名爲《老槐樹》的數字藏品將於當日的16時35分至17時35分開啓分解。分解結束後,《老槐樹》便會暫停寄售,並上架於“時光寶庫”。有消費者告訴記者,時光寶庫中雖然同樣可以交易數字藏品,但可以理解爲更換了一個全新的定價邏輯,最終定價與此前的寄售價格往往相差巨大。“大家都默認了進入時光寶庫的藏品沒有價值,可能開個會的時間沒看公告,你的藏品就‘蒸發’了。”上述消費者說道。
對此,大成上海辦公室合夥人彭凱律師告訴記者:“持有人是否對數字藏品享有物權意義上的所有權確實仍存在爭議,但持有人支付對價後對數字藏品是享有財產權利的,這種財產權利具有排他性,應當受法律平等保護。”在彭凱看來,前述協議條款屬於格式條款,在平臺協議中也確實比較常見。根據《民法典》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或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平臺在用戶協議中聲明可對“數字藏品進行凍結、作廢、收回、提取、換鏈處理”,這些行爲可能都會構成不合理限制甚至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比如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公平交易權、使用權等),尤其平臺如果作廢或者收回數字藏品的,消費者的財產權利將會落空。
也有業內專家表示,類似操作雖然在一些情況下可以理解,但是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具體而言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如果是根據業務需要進行相應操作;第二種,如果是根據司法機關或行政監管機關的要求,則必須有明確有權機關的有效法律文書,嚴格依據相關規定操作;第三種,如果是在用戶交易中爲處理相關糾紛或爭議,則應根據事先公佈的有效的平臺規則或指南進行,或者事先徵求各相關方意見達成共識之後進行。
風險不可忽視
除了隨時“翻天覆地”的價格之外,數字藏品由於存在一定金融屬性,其背後也有更多不可忽視的風險。
2022年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關於防範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中就提到,NFT作爲一項區塊鏈技術創新應用,在豐富數字經濟模式、促進文創產業發展等方面顯現出一定的潛在價值,但同時也存在炒作、洗錢、非法金融活動等風險隱患。特別地,其中提到,不爲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續掛牌交易、標準化合約交易等服務,變相違規設立交易場所。
2023年12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的文章中就討論了類似情況,具體爲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涉數字藏品集資詐騙案件。案件中,兩位被告人於2022年6月設立了“通古平臺”,利用區塊鏈技術將低價購買或從網絡免費下載的圖片包裝爲數字藏品在平臺上銷售,並謊稱藏品是平臺與官方文化協會聯合打造並與多家博物館合作聯合發佈的。在平臺建立後,兩個被告人通過微信公衆號、微信羣、QQ羣、社交網站等渠道,面向社會公衆推廣平臺上的數字藏品,並虛假承諾“只要購買了這些藏品,不僅能定期以雙倍的價格回購特定數字藏品,還能享受平臺分紅、元宇宙土地優先購買權等專屬會員權益”。
不僅如此,經過被告人的精心設計,該平臺還設置了一些特殊的規則,比如,購買多個特定數字藏品後還可以合成稀有高階的數字藏品,購買盲盒可以進行積分衝榜並兌換現金、蘋果手機、名酒等禮品。爲了提升可信度,被告人張某還向用戶開放二級市場進行交易,還自買自賣,虛增交易量及價格,營造交易火爆且有升值空間的假象。同年9月底,兩個被告人見獲利頗豐,爲逃避收益承諾和法律責任,便停止服務器續費,“通古平臺”關閉,造成用戶無法提現、無法查看數字藏品。最終,兩位被告人被法院判定爲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文章中特別指出,“通古平臺”用戶購買上述數字藏品是以獲取預期收益爲目的,用戶購買、出售上述數字藏品並提現的行爲實爲投資理財行爲。兩位被告人利用“通古平臺”歸集、沉澱資金,形成流動資金池,其行爲實質是以商品回購、二級市場交易等方式變相吸收公衆資金。從涉案數字藏品的來源、收藏價值及其在“通古平臺”上無具體應用場景等因素綜合來看,被告人並未提供實質意義上的商品作爲用戶支付資金的對價。被告人違反相關金融管理法規,在未取得設立文化藝術品權益交易場所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設立二級市場進行交易。
那麼,對於投資者而言,應該如何辨別數字藏品市場中暗藏的風險?彭凱表示,數字藏品的交易確實存在炒作、洗錢、非法金融活動等風險,消費者參與其中,不僅自身財產安全可能受到侵害,還可能因爲參與違法金融活動而遭遇刑事處罰。因此,消費者一定要樹立正確、理性的消費理念,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尤其對於價格虛高、完全背離市場規律甚至常識的數字藏品交易,務必警惕。如果發現有違法違規活動的,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上海區塊鏈技術協會智庫專家和科技評價專家張烽也指出:“數字藏品平臺的諸多操作,可以說很多時候都無法擺脫金融屬性,主要風險包括以金融資產爲底層資產、將相關資產金融化轉換操作、交易過程採取類似金融工具處理等。消費者需要特別留意的是,購買的數字藏品是否具有特定使用價值,或其定價是否符合其商品特徵?數字藏品價格是否存在暴漲暴跌或莊家控盤跡象,以及是否存在類證券化產品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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