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贏數萬無人管 網遊“開寶箱”是否涉賭引爭議

據瞭解,自2007年以來,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商務部部門曾多次出臺相關規定明令禁止網遊涉賭。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也直指“開寶箱”等行爲。但是,網遊“開寶箱”仍未能禁絕。

一邊是網遊公司堅持認爲只要不提供虛擬貨幣兌換就合法,賭博不是在他們遊戲中完成的;另一邊,虛擬貨幣交易將賭博的鏈條連了起來,但卻也是法律所允許和保護的,在這兩邊都看似合法的狀態之下,玩家卻在承受着賭博的危害

魔域》裡的通用貨幣——魔石

九成網遊設置了開寶箱環節

翁良(化名)還是割捨不下網絡遊戲,但比起一年半以前剛開始玩那會兒,這個在福建省莆田市自來水廠工作的23歲小夥子似乎已經算擺脫沉迷了。“現在只有發工資那幾天會玩玩,錢花完了就看電視。”翁良說。

但是,這種“擺脫”的代價,是另一種“沉迷”——遊戲本身的樂趣已經被翁良所淡忘,但遊戲裡面一個“像‘老虎機’一樣的賭博環節”卻讓他無法自拔。

翁良玩的網絡遊戲名爲《魔域》,是網龍(中國)公司旗下天晴數碼娛樂公司開發的一款魔幻動作類網絡遊戲,2006年6月5日宣佈在中國免費運營,以銷售虛擬物品實現贏利。

近兩年,遊戲玩家對《魔域》的投訴開始頻繁出現在各大網站論壇上。近日,更有多名福建省外玩家,千里迢迢趕至福建省福州市,要“控訴《魔域》的罪行”——“變相賭博”。

記者調查得知,玩家們所投訴的“變相賭博”,在網絡遊戲圈裡俗稱“開寶箱”,這種環節設置並非《魔域》所獨有,曾有網遊資深人士斷言,網絡遊戲中有近9成設置了這樣的環節,而通過這一環節賺取的收入佔網遊公司收入的5%至7%。

據 瞭解,自2007年以來,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商務部等部門曾多次出臺相關規定明令禁止網遊涉賭。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網絡遊戲管理暫行 辦法》也明確指出:“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絡遊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絡遊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絡遊戲產品服務。”

然而,網遊“開寶箱”仍未能禁絕。記者調查發現,之所以出現屢禁不止的現象,根源在於“開寶箱”是否屬於賭博、誰是違法主體還難以界定

一個遊戲玩家的黑色十月

今年國慶,平時奔波於自來水管道搶修前線的翁良,難得放了一個長假。他像往常一樣,幾乎將整個假期都泡在了遊戲裡。

4年前,經朋友推薦,翁良開始玩《魔域》遊戲,不久便被其吸引入迷,《魔域》成了他每天下班後的唯一消遣。“但那時候頂多是多花點時間,沒什麼大不了的。”翁良說。

直到兩年前,《魔域》更新升級,遊戲中出現了一種叫做“年獸箱”的東西,在翁良看來,這就是《魔域》遊戲“涉賭”的開始。

此後,因遭到衆多玩家舉報,有關部門也曾介入調查,“年獸箱”被取消,但隨後又出現了“通天塔”、“幻獸研究院”等類似的情節設置——“說白了都是‘開寶箱’,換湯不換藥。”翁良一口咬定。

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上,對“年獸箱”、“通天塔”、“幻獸研究院”的投訴接連出現,所控“罪行”一致爲“變相賭博”。

“開寶箱”何以就是變相賭博?翁良一邊介紹,一邊讓記者實際體驗了一把:

遊戲裡設置了8張特殊的地圖,分爲11層到18層。進入這8張地圖的“門票”價格不一,最低需要10魔石、最高5000魔石(魔石爲《魔域》遊戲中通用的虛擬貨幣),按照遊戲官網開出的標準——100元人民幣可購買2760魔石換算,進入8張地圖的“票價”最低爲0.35元人民幣、最高爲178元人民幣。

進入地圖後,玩家只需花10秒左右的時間打死一隻怪物,就能獲得一個“獎勵”。“獎勵”分兩種,第一種是獎“經驗值”,可用於縮短遊戲人物的“升級”時間, 這被視爲最差的獎勵,用翁良的話說,“這樣就是輸了”,因爲賠進了“門票”本錢;第二種獎的就是“寶箱”。打開“寶箱”就能獲得魔石獎勵,有可能是“門 票”所花費魔石的一半,有可能和“門票”所花費的魔石一樣,還可能是多倍於“門票”所花費的魔石,即最低爲0.5倍,最高爲138倍。如果你進入的是“門 票”爲5000魔石的地圖,最高可能獲得的獎勵就是69萬魔石——如果向遊戲官網購買,這相當於人民幣2.5萬元。開完獎後,遊戲角色又被送回原地圖上, 整個過程僅十幾秒的時間。

今年國慶期間,翁良碰上了玩遊戲4年以來“最好的運氣”,竟然中了一次69萬魔石的頂級大獎。他立馬在遊戲中尋找買主,用其中四分之一的魔石兌換出了5000元人民幣——在私下交易中,3500魔石才能換來100元人民幣。但是,在大吃一頓以後,他的厄運也接踵而至。

因爲有了這一次的中獎,翁良更加沉迷於“開寶箱”的環節,專選“門票”最貴的地圖進入,想獲得最高倍數的獎勵。然而,他再也沒能中一次頂級大獎,不僅將賺來的魔石全部輸掉,還先後將自己銀行卡中3萬餘元積蓄全部用來購買了魔石,而且全部輸光

討不回來的“公道

“女朋友分手了,剛買的車也賠進去了,是後悔,可沒用,口袋裡有點錢就想去玩。”翁良喃喃地說着他如今糟糕的生活,讓他感到最無奈的是,每到發工資的時候,他還是會忍不住去玩,直到輸光爲止。雖然“11月只輸了3000多元”,但他告訴記者,這已是他的“全部家產”。

像翁良這樣的《魔域》玩家,記者在半個多月的調查中已接觸多個。

10月底,23歲的廣東省惠州市玩家朱元生與22歲的深圳玩家李永昌結伴來到福州,想找網龍公司討一個說法——他們分別在《魔域》中輸掉了4萬多元和7萬多元。當到達福州時,當地一家媒體記者看到“兩人衣着單薄,瑟瑟發抖,身上的錢加起來只有100多元”。

在 沉迷“賭博”以前,朱元生是惠州當地一家高檔酒店的營銷部主任,收入尚可;李永昌則是一名職業網遊玩家,專門在網上倒賣遊戲裝備,一個月能掙四五千元。但 即便如此“專業”,他還是陷在了《魔域》“通天塔”遊戲裡。李永昌告訴記者,他輸得最多的一次,一晚上輸了7000多元。

“我已經沒有辦法了,只要一有錢就會去玩,唯一能做的就是讓他們把這個遊戲停了。”這是朱元生和李永昌來到福州的目的。

翁良也在做着同樣的努力。由於無法控制自己不玩,他只能不斷地向各地舉報,希望有人能將遊戲中這個“賭博環節”取締。他將自己的“血淚史”和遊戲“涉賭”細 節寫成一段段文字,一遍遍地發到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和福建省文化廳網站上,這些舉動甚至已經引來了當地媒體的報道,但遊戲卻依舊“安然無恙”。

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上,記者看到,網龍公司對於玩家的投訴大多均作出了迴應,但迴應的內容只有兩個版本:或者是聯繫不上投訴者,或者是“X先生提出了許 多寶貴的建議,非常感謝X先生對我們遊戲的關注與支持,該部分建議我們會反饋給相關人員考慮,若建議被採納,我們將安排修改”。

而文化廳網站上對於各類投訴的迴應也大抵沒有差別:“網絡遊戲如涉及賭博,主要由公安部門認定。有關部門正在覈查此事。”然後是一番勸誡“希望你現在後悔還來得及,不要再沉迷遊戲了”。

此類投訴在翁良看來,就如同在遊戲中抽到了“經驗值”一樣,沒結果了。“對於如此罪孽深重的東西,怎麼就討不回一個公道?”翁良始終想不明白。

究竟是誰促成了賭博

就在玩家們爲討不回“公道”而對網龍公司咬牙切齒的同時,網龍公司CEO劉路遠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其實網遊公司也在等待一個“公道”。

據劉路遠介紹,其中的糾葛在於,網遊“開寶箱”究竟是否構成賭博?如果構成了賭博,其違法的主體又是誰?

早在2007年,公安部、原信息產業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4部委就聯合發出了《關於規範網絡遊戲經營秩序查禁利用網絡遊戲賭博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 企業不得按照遊戲輸贏收取不定金額的佣金;不得提供將遊戲虛擬貨幣兌換成法定貨幣的服務。這被業內人士視爲網遊是否涉賭的兩條紅線。

“我們的遊戲中既沒有通過收取一定比例佣金的方式讓玩家參與輸贏遊戲,也沒有提供將虛擬貨幣兌換成法定貨幣的服務,怎麼可能會是賭博?”劉路遠說,從公司的遊戲設置來說,玩家根本不可能通過這種遊戲形式獲得現實收益,構不成賭博。

當記者提及許多玩家的確在玩遊戲時損失了大量資金時,劉路遠說,這種損失的罪魁禍首其實是來自於遊戲之外的“虛擬物品網絡交易平臺”。

按劉路遠的想法,只要將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鏈條斷開,所謂的賭博就無從發生。

據瞭解,2007年,4部委的通知下發後,國內的網遊企業都已不再提供各種遊戲虛擬貨幣的交易與反向兌換功能,然而,一些虛擬物品網絡交易平臺的存在,卻將這條斷裂的鏈條連接了起來。

據記者瞭解,此類平臺在網遊行業進入中國市場早期就已存在,主要提供網絡遊戲賬號交易、遊戲幣交易、代練、寄售擔保、遊戲點卡交易等綜合性虛擬物品交易業務。目前國內最大的一家虛擬物品交易平臺名爲“5173”。劉路遠透露,僅網龍公司《魔域》這一個產品,每個月在“5173”上產生的虛擬物品交易金額就 達到了500萬元人民幣,“國內這麼多遊戲的虛擬物品,每月的交易就要達到3至5個億”。

“儘管此類平臺一直強調只是提供的一種平臺,交易是用戶自己的事,但這實際上就是給網絡遊戲在現實中找一個銷贓渠道,像一個贓物的自由交易市場。這裡面的贓物 不僅包括玩家賭博贏來的虛擬物品,也包括大量非法私服、外掛偷來的虛擬物品。”劉路遠認爲,這些第三方交易平臺纔是癥結所在,“有了銷贓市場,就會有人去 偷,有人去賭”。

“‘開寶箱’所獲得的魔石實際上只是我們贈送的抽獎券,可以用來參與一次抽獎。但現在卻有人在一個平臺上專門收購、交易這個券,這就把遊戲原先設計的小娛樂變成了博彩的工具。”劉路遠說,實際上有很大一部分玩家的遊戲幣 是在虛擬物品交易平臺上買的,錢也給了那些非法商販,並沒有流入網龍公司,而“遊戲公司不僅要承擔直接的利益受損,還要揹着涉賭的罵名”,這正是他們要討的公道。

如何徹底根除網遊賭博

2009 年6月26日,文化部、商務部曾聯合下發《關於網絡遊戲虛擬貨幣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交易服務均做出了規範,要求從事“網絡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臺)服務的有關規定,並向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備案。

與此同時,這份通知明確禁止了“採取抽籤、押寶、隨機抽取等博彩方式,分配網遊道具或虛擬貨幣”,並指出將對利用網遊虛擬貨幣進行賭博或博彩的行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嚴厲打擊利用網遊虛擬貨幣從事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爲。

這即意味着,虛擬貨幣的交易服務已爲法律所允許並保護,而打擊網遊涉賭的切入口被放在了遊戲本身——“開寶箱”。

今年8月1日,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網絡遊戲管理和規範的部門規章《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開始正式實施,其第18條也明確指出:“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 式,誘導網絡遊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絡遊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絡遊戲產品和服務”——再一次將板子打在了網遊“開寶箱”身上。

據介紹,這兩份禁令對遊戲行業的影響可謂立竿見影。2009年6月底,最早發明“開寶箱”遊戲的巨人網絡公司宣佈,其旗下《征途》免費版遊戲將於當年7月6 日起取消“開寶箱”功能,以響應文化部等對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管理的新規定。今年8月1日,《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當天,上市的中國網遊企業除本站之 外,股價全線下跌,其中盛大遊戲創下了-4.33%的跌幅。

在實際操作中,福建省文 化廳在2009年12月29日給一名《魔域》玩家的投訴回覆中曾提到:“我廳已責成省文化稽查總隊到該公司進行覈查,經查實該公司原先經營的‘封魔箱’、 ‘印記’遊戲已分別於2009年9月3日和2009年10月2日停止經營,但‘通天塔’遊戲目前仍在運營中。據此,我廳已責成網龍公司要強化管理,整改存在的問題,該公司目前正按照我廳的要求,對涉嫌違規的遊戲內容進行認真的清查和梳理。”

這些均反映出禁止“開寶箱”新規的效用已經產生。然而,這樣的禁令並沒有持續生效。據多名玩家反映,《魔域》中的“開寶箱”環節並沒有被徹底取消,只是在遇到檢查時曾停過一段時間,近期又以一種名爲“幻獸研究院”的方式存在。而國內其他遊戲亦然,大多是將“開寶箱”環節進行一些表面變換,而未實質性地取消。

“關鍵就在於難界定、難取證。”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文化稽查系統官員告訴記者,之所以投訴多、處理少,根源在於相關法規暫未完善,對具體操作上的指導較少,“什麼叫‘隨機抽取’,什麼叫‘誘導’?這些都亟待細化”。

“一邊是網遊公司堅持認爲只要不提供虛擬貨幣兌換就合法,賭博不是在他們遊戲中完成的;另一邊,虛擬貨幣交易將賭博的鏈條連了起來,但卻也是法律所允許和保護的,在這兩邊都看似合法的狀態之下,玩家卻在承受着賭博的危害。”這名官員表示,立法應該更宏觀全面地進行佈局,才能將在漏洞中生存的網遊賭博徹底清除。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