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及麻醉事故」糾紛 最高可獲80萬元補助
▲衛福部將從10月1日起試辦「手術及麻醉事故補償辦法」,希望減少醫療糾紛事故產生。(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醫療糾紛鑑定案件中,手術與麻醉事故佔了40%之多。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20日表示,爲了減少因爲醫病雙方官司纏身,也讓更多住院醫師願意進入外科、麻醉等高風險科系,因此將從10月1日起,試辦「手術及麻醉事故補償辦法」,最高可得到臺幣80萬元救濟金,回溯至2014年1月1日生效。
由於衛福部曾經試辦過懷孕及生育事故,救濟死亡及重殘孕產婦和嬰兒辦法,相當成功,試辦2年下來,從每年約30件的婦產科訴訟案至每年9件,下降了約70%;所以除了持續辦理外,現在更新增「手術及麻醉事故」補償辦法,爲往後的醫療事故救濟制度打下良好基礎。
邱文達也指出,佔醫療糾紛鑑定案40%的手術及麻醉事故,往年和解金額平均爲40至60萬元,很少有超過80萬元的案例,但訴訟過程中不僅耗費相當多的成本,更經常導致兩敗俱傷的局面。
因此爲加強醫療機構風險管理與處理醫療糾紛的能力,只要是參與這項計劃的醫療機構發生相關醫療爭議事件,經過地方衛生局調解後,雙方當場和解或後續和解,醫療機構可向本部申請最高達80萬元的部分補助。這項計劃將試辦2年,直到「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公佈施行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