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語比「你下體很臭」 女子被訴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同爲聽障人士陳姓女子與李姓友人啓聰協會起爭執,陳女當衆手語「你下體很臭」,高雄地檢署偵結,以公然侮辱罪起訴陳女。

陳女與李姓男子都是聽障人士,民國102年4月11日2人在啓聰協會發生爭執,陳女涉嫌當衆比手語「你下體很臭」,李男提告。

檢察官偵辦時洽請手語通譯協助翻譯調查後,認爲陳女與李男雖然以手語溝通,但啓聰協會是服務聽障人士的社團幹部社工通曉手語,是所有通曉手語人士的共見共聞場所

檢方認爲,陳女在衆人都通曉手語的公衆場合,以手語喻李男「你下體很臭」,已足以貶損李男的人格社會評價,因此以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