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行人安全 桃警今啟動10天「交通大執法」

彰化縣陳姓小姊妹過馬路遭撞飛病重、臺中潭子區僑忠國小潘姓女童走斑馬線也遭撞飛,有鑑於近來全國各地發生多起行人被撞意外,經分析「交通違規」是釀成事故的重要肇因,爲減少民衆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不停讓行人及無號誌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等重大的不安全駕駛行爲,桃園市警察局自即日起至10日止,於各分局轄區內易違規熱(區)點,展開爲期10天「交通大執法」勤務。

桃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說明,這次交通大執法的項目包括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不停讓行人及無號誌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等不安全駕駛行爲,其中「未禮讓行人」取締工作已列爲持續性重點勤務,統計全桃去年1月至今年1月止,取締「未禮讓行人」總計有1萬3772件,較前年同期的2845件增加1萬927件,成長384%。

另外,鑑於酒駕再犯爲酒精成癮高風險族羣,重複酒駕者,酒癮高達63%,爲有效防制酒駕行爲,交通部公告新修正的《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將原本酒駕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達3次以上,於重新申請考領駕駛執照前應接受酒癮評估治療規定,修正爲曾酒駕遭吊銷駕照2次以上者,就要接受酒癮評估並完成治療,也自3月1日起實施。

鄭文銘表示,警方將持續檢討交通執法策略,並滾動式調整勤務作爲,針對各重點路(時)段,強化執法能量,他再次強調,各項交通執法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民衆行的安全,首重成效而非績效。

爲了減少民衆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不停讓行人及無號誌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等重大不安全駕駛行爲,桃園市警察局自今日起展開爲期10天「交通大執法」勤務。記者陳恩惠/翻攝

爲了減少民衆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不停讓行人及無號誌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等重大不安全駕駛行爲,桃園市警察局自今日起展開爲期10天「交通大執法」勤務。記者陳恩惠/翻攝